刘惠 (1966年)
生平
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共第十九届中纪委委员。
1985年7月,任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教师。1987年9月,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硕士研究生。1990年7月,任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组织指导处干部。1991年7月,任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国内贸易部供销总社理事会组织指导处主任科员。1995年5月,任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经处主任科员。1996年9月,任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事处副处长。2001年5月,任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事处调研员。2001年7月,任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副部长。2003年12月,任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副部长兼总社社团管理办公室主任。2005年11月,任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部长。2010年4月,任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部长(总社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2010年10月,任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新城区委书记。2013年12月,任中共乌海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4年8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6年1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2016年3月,任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
参考文献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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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宾宜 |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6年10月— |
現任 |
前任: 李 佳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员会书记 2016年3月—2016年10月 |
繼任: 李 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 | ||
新頭銜 |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年1月— |
現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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