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林
生平
1985年7月,从湖北财经学院毕业后分配到财政部,历任工业交通财务司办事员、科员,办公厅科员、副主任科员。1990年9月,调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服务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副书记刘仲藜)。1992年9月,调回财政部,任办公厅部长办公室秘书(服务时任部长刘仲藜)。2001年7月,调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历任秘书处副秘书长,股权资产部副主任、主任,投资部主任,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服务时任理事长刘仲藜)。
2010年10月,任中共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同年12月出任景德镇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次年2月,当选为市长。2013年9月,任中共景德镇市委书记[1]。2015年7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6年10月,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
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江西地区代表[3]。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4]。
參考文獻
外部链接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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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晓兰 |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6年10月- |
現任 |
前任: 邓保生 |
中国共产党景德镇市委员会书记 2013年9月-2015年8月 |
繼任: 钟志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李 放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0年12月-2013年9月 |
繼任: 颜赣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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