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
形象
東亞文化
司馬遷編撰的《史記》之中,《列傳》有一卷〈刺客列傳〉為曹沫、專諸、豫讓、聶政、荊軻等五位人物記述生平事蹟;[1] 自此之後,刺客的形象就未曾記錄於正史,僅在野史小說之中有所描述。
「刺客」在中國古典刻畫的人物形象,通常被賦予是為某種政治理想和目的,實現崇高的情感和自我價值觀,而展開暗殺行動,結局經常是悲劇收場。[2] 清代文人吳見思評論「刺客是天壤間第一種激烈人,《刺客傳》是《史記》中第一種激烈文字,故至今淺讀之而鬚眉四照,深讀之則刻骨十分。」
作品之中的刺客帶有一種「士為知己者死」、「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信念,抱著必死的決心前往刺殺目標,往往可能只有一次機會,無論成功與否都將去不復返。相對於之職業化的「殺手」,則更多是為金錢利益而殺人,並可能在保命的前提下拒絕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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