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商 (唐朝)

刑部尚书刘德威之后。[2]少好学,“工文善画”。[3]居长安。[4]大历初年進士及第,授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縣令。[5]后历官汴州观察判官、检校虞部郎中。官至礼部郎中。诗以乐府见长,有《胡笳十八拍》一首,盛行于世。性好飲酒,但苦於家贫,“尝对花临月,悠然独酌”。晚年归隐山林,不知所终。

刘商,字子夏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唐朝诗人、政治人物。[1]

注釋

  1. 武元衡《刘商郎中集序》:“有唐文士彭城刘公讳商,字子夏。”
  2. 新唐书》卷七一《宰相世系表》
  3. 《全唐诗·刘商小传》
  4. 唐诗纪事》卷三二:“商,彭城人,居长安。”
  5. 全唐文》卷三一八李华《淮南节度使尚书左仆射崔公(圆)颂德碑铭》称“合肥令彭城刘商”,碑大历元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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