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高速鐵路

加利福尼亞高速鐵路英語:)是美國加州一個計劃中的高速鐵路系統,目前由加州政府成立的加利福尼亞高速鐵路管理局(簡稱加州高鐵局)計劃籌備,未來亦由同單位設計、建造與經營整條高速鐵路。整個執行計劃在2005年8月通過,預計從計劃階段到第一階段通車須至少花費八到十年的時間[1]。自2007年起整個計劃正在進行環境評量中。全線行車速度設計為最高可達350 km/h,連接舊金山洛杉磯,並減短路程到兩小時半之內,而現今美鐵提供最快的鐵路服務則至少需要九個小時。

California High Speed Rail
加利福尼亞高速鐵路
概覽
營運地區 美國加州
服務類型高速鐵路
技術數據
長度約1,300公里(約800英里,計畫中)[1]
軌距hide
擁有者加利福尼亞高速鐵路管理局
營運者德鐵國際(美國)(德國鐵路為首財團)
網站http://www.hsr.ca.gov/

此線首階段已於2015年動工,但預計2029年才完成第一階段路線,2033年才全線開通。

路線

加利福尼亞高速鐵路
舊金山
舊金山國際機場
萨克拉门托
紅木城帕羅奧圖
斯托克顿
聖荷西
莫德斯托
吉爾羅伊
美熹德
弗雷斯諾
貝克斯菲爾德
棕櫚谷
西爾馬
伯班克
洛杉磯
諾沃克
工業城
安那翰
安大略国际機場
爾灣
加利福尼亚大学河滨分校
穆列塔
埃斯孔迪多
大學城
聖迭戈

最初的系統會從舊金山經由中央谷地萨克拉门托,以及經由內陸帝國地區延伸到洛杉磯聖地牙哥。計劃設置的車站如右所示[2],而位於舊金山-洛杉磯-安那翰路線上的車站以粗體顯示[3]

規劃路線時曾為了路線選擇產生爭議。爭議的來源是要如何到達舊金山灣區,是要經由Altamont路線或是Pacheco路線。加州高鐵局在2007年11月5日發表建議書選擇Pacheco路線,因為這條路線較直接,而且興建Altamont路線較為困難。除此之外,Altamont路線沿線的城鎮亦未達成支持的共識,例如普萊森頓費利蒙因為擔心徵收土地與交通壅塞問題而反對興建高速鐵路[4]。Pacheco路線亦受到環保團體的反對,因為該路線發展程度較低而且環境較Altamont易受到破壞[5]

加州高鐵局董事會在2007年12月19日宣布根據建議書路線選擇Pacheco路線[6]。這是因為Pacheco路線比Altamont路線更適合連接灣區與南加州,雖然Altamont路線會增加許多通勤流量,不過建議書中有規劃改善Altamont沿線現有鐵路以提供轉乘服務。

資金來源

加州高速鐵路的興建資金源自於原本預計於2004年加州普選時進行投票的公債發行案,但因為加州州長阿諾·史瓦辛格基於預算的理由將該公債發行案延後至2006年。在2006年1月時,史瓦辛格刻意不將加州高鐵計畫的金額包括在預計之後10年逐年發行的兩千兩百二十六億美元的公共建設債券計畫,但他有在2006-07年度預算內撥發一千四百三十萬美元給加州高鐵局,這份款項足以讓加州高鐵局開始初步工程以及細節研究規劃作業[7]。史瓦辛格這樣是為了避免加州高速鐵路債券發行案與原本也在2006年普選中進行投票的公共工程債券案互相競爭[8]

在2007-08年的預算案中,史瓦辛格並沒有撥給加州高鐵局要求的全額款項。加州州議會在七月時決議通過四千一百一十萬美元的預算案給加州高鐵局,但加州高鐵局最初要求了一億三千萬美元的資金[9][10],其中由於預算案無法順利的在州議會中通過,加州高鐵局一度只拿到了四百七十萬美元的提撥[11]。最後加州高鐵局終於拿到兩千零七十萬美元的金額[12]。這款資金使得加州高鐵局得以繼續其路線選擇計畫、環境評估、以及設計等事項[13][14]

加州高速鐵路債券案在2008年11月的加州普選時以52.13%同意通過,該債券案將會提供加州高鐵局九十億的資金來開始興建舊金山與洛杉磯/安那翰之間的路線,以及九億五千萬元給區域客運鐵路的改善以提供接駁高速鐵路的服務。舊金山-洛杉磯/安那翰主線的總價約為330億美元,聯邦政府預計將資助約120-180億,剩餘60-80億預計由民間投資。

根據2004年的預計,從萨克拉门托到聖迭戈完整的路線約需超過三百億元,而2007年的重新預計則高達四百億。加州高速鐵路局計畫使用最初舊金山-洛杉磯之間的通車路段的盈餘來為往萨克拉门托與往聖迭戈的延伸路線提供興建經費。

2019年2月19日,美国联邦政府取消划拨给加利福尼亚州用于修建高速铁路的9.29亿美元经费,同时寻求加州归还25亿美元涉及高铁项目的资金。而正是在2月18日,包括加州在内的16个州政府指控美总统特朗普宣布美国南部边界国家紧急状态违反宪法。民主党籍加州州长加文·纽森认为,加州遭遇联邦政府“政治报复”[15],而加文·纽森本人从移民到气候变化的一切问题上都直言不讳地反对特朗普[16]

營運者(BOT模式招標)

2017年,加州高鐵局為本線的BOT專營權招標,並接獲五個財團入標:

最後,是次招標由德鐵為首財團中標。

參考文獻

  1. California High-Speed Rail Authority. (PDF): pg. 23,25. [2008-07-1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8-09-10).
  2. CA High-Speed Rail Authority. . [2008-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27).
  3. CA High-Speed Rail Authority. (PDF). [2008-07-1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8-09-10).
  4. (PDF). [2008-08-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08-09-10).
  5. . [2020-10-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5-25).
  6. . [2008-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5-27).
  7. . [2008-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2-02).
  8. . [2008-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2-28).
  9. . [2020-10-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2-22).
  10. Full text of S 77, Section 2.00, Item 2665-001-0046
  11. Full text of S 78, as amended; see section 25, relating to Item 2665-001-0046
  12. . [2008-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2-22).
  13. . North County Times. 2007-08-25 [2007-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9-29).
  14. (PDF). [2008-08-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08-09-10).
  15. . [2019-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2).
  16. . [2019-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2).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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