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事務局

勞工事務局葡文,葡文縮寫:DSAL)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財政司轄下的部門,於1984年成立,當時名稱為勞工暨就業局,而在2006年易為現名。總局位於黑沙環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而在2007年10月前是位於新橋區三盞燈圓形地。前身為勞工暨就業司,該司最後一任局長為孫家雄。

勞工事務局標誌
局長 黃志雄
副局長 陳元童、陳俊宇(代理)
部門資訊
部門性質 一般部門
成立年份 1984年
所屬部門 經濟財政司
總部 馬揸度博士大馬路221-279號先進廣場大廈
聯絡資訊

勞工事務局辦公大樓
網站 http://www.dsal.gov.mo

組織法例

  • 第60/89/M號法令(1989年9月18日《澳門政府公報》)規定勞工暨就業司勞工事務稽查廳之工作 - 撤銷八月二十五日第94/84/M號法令。
  • 第545/99/M號訓令(1999年12月13日《澳門政府公報》)指定澳門勞工暨就業司作為有權限當局,以履行源自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之在澳門執行有關公約之義務。
  • 第12/2016號行政法規(2016年5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勞工事務局的組織及運作。

職責

  • 促進對勞動、就業、職業安全健康及職業培訓的社會環境的分析及研究,以便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社會及經濟政策總方針內訂定勞動政策的措施;
  • 協調為執行勞動政策所開展的活動,並致力促進就業及職業培訓;
  • 透過與涉及勞動關係發展的社會夥伴經常保持對話,致力於勞動關係的發展;
  • 負責執行並跟進與勞動關係及勞動條件有關的行政或立法措施;
  • 促進和舉辦提高職業安全健康意識的活動,達致消除或有效控制危害在職人士安全與健康的風險,並推行該範疇內的適當措施;
  • 促進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內、外的公共部門及私人實體在勞動範疇內的交流和合作;
  • 推廣及執行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國際勞工公約的規定。

架構

  • 局長、副局長
    • 行政財政處
    • 研究及資訊廳
      • 法律及研究處
      • 資訊處
    • 勞動監察廳
      • 准照及技術支援處
      • 勞資關係處
      • 勞動保護處
    • 職業安全健康廳
      • 推廣訓練處
      • 危害監察處
    • 就業廳
    • 職業培訓廳
      • 技能培訓處
      • 技能鑑定處
    • 聘用外地僱員廳
      • 分析審查處
      • 聘用基準及管理處


前任:
 葡屬澳門勞工暨就業局
 澳門勞工暨就業局
1999年12月20日—2006年
繼任:
 澳門勞工事務局
前任:
 澳門勞工暨就業局
 澳門勞工事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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