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展覽館案

南港展覽館案陳水扁貪瀆案中被監察院調查後確定之弊案之一,主涉嫌人前台灣內政部長余政憲及涉案人士,亦遭法院判決確定。

事情經過

監察院發佈公告:余政憲受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指示,介入經濟部國貿局於2003年7月,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發包作業,內政部部長決定評審委員之唯一採購案,將工程案評選委員名單及招標文件,洩漏予投標廠商力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助其得標。[1]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被彈劾人余政憲於民國99年6月18日接受該院約詢時,亦坦承:本案係經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召入玉山官邸指示,提供南港展覽館案評選委員名單洩漏予蔡銘哲,並透過洪重信安排預訂兄弟飯店與蔡銘哲會面,由其本人將已圈選確定、尚未公告之南港展覽館案外聘專家學者評選委員書面名單予蔡銘哲抄錄。[2][3]

南港館是在2003年由經濟部委託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招標案,力拓營造公司是在2004年1月30日,以壓倒性優勢拿下此一標案。力拓疑似在招標前,就已經拿到評審名單,並進行賄賂,當中至少有5名評審有收到其賄款。南港館弊案 教授30萬交保,余政憲欲出境遭收押禁見。[4]

後續

余政憲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5]

余政憲依貪污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須服120小時義務勞務,支付公庫500萬元。[6]

在2013、2015年監察院報告兩度指出相關涉案人王隆昌案的判決有高度瑕疵,民間司改會力圖非常上訴至今(2019/3/19)[7]

參考資料

  1. . [2020-10-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2. . [2017年1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2月23日).
  3. . [2017-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22).
  4. . [2017-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23).
  5. 余政憲彈劾案文 2011/03/16
  6. . [2017年1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1月30日).
  7. . [2019-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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