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
印章是用作印於文件上表示鑑定或簽署的文具,一般印章會先沾上顏料再印上,有些是印於蠟、封泥或火漆上。不沾顏料,压印于纸张平面後會呈現凹凸的稱為钢印。印章的法律效力,各国法律有不同规定。中文中,政府、公司等各类组织使用的印章称之为公章,亦是组织标志,伪造、买卖具有法律效用的印章在中國大陸、台灣、日本等有印章文化的國家则属犯罪[註 1][註 2]。个人使用的印章可称为私章。

東皋心越刻放情物外印
西方的印章

一封发自苏格兰的信件上的印章
早在印刷未普及的年代,西方国家应用最广的的铜或其它金属制做的印章。十九世纪开始由于橡胶的广泛应用,一种以橡胶作文字图案印面而配以木制手柄的橡皮圖章因而面世。由于其低廉的价格,容易掌握且成本不高的倒模方法,直接将印章普及化。由十九世纪初橡胶面世直到1892年,单单在美国,生产及经销橡胶印章的店家就达到4,000家的惊人数字。
在机器印刷及家用打印机非常普及的现代,装饰性图案橡胶图章作为一种手工兴趣,依然活跃于市场中,并未受到淘汰。印章制作和应运而生的自制贺卡周边产品在各国畅销,甚至影响了亚洲各国。
备注
参考文献
本條目包含已處於公共領域的Herbert Thurston. . Herbermann, Charles (编). . Robert Appleton Company. 1913.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