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

有害物質限用指令英語:,缩写RoHS)是歐洲聯盟在2003年2月所通過的一項環保指令(但並非法律),定於2006年7月1日起生效,主要針對產品成分及在製造上的工程製程標準

規範對象

RoHS的規範對象為工作電壓小於1000V AC或1500V DC的設備,分別為:

  • 大型家用電器
  • 小型家用電器
  • 資訊技術及電信通訊設備
  • 消費性耐久設備
  • 照明設備
  • 電機與電子工具
  • 玩具、休閒與運動設備
  • 醫療機器
  • 監視、控制設備
  • 自動販賣機

這幾類產品在製造時限制此六項物質的用量:

  • (Pb)(0.1%)
  • (Hg)(0.1%)
  • (Cd)最大允许含量为0.01% (100ppm)。
  • 六價鉻(CrVI)(0.1%)
  • 聚溴聯苯(PBB)(0.1%)
  • 聚溴二苯醚(PBDE),最大允许含量为0.1%(1000ppm)。

其中後兩者通常用為阻燃劑之用。传统的生产過程中,用于粘接芯片和板的小型焊接球(含鉛焊錫)。現在的无铅技術不再需要用铅,被的合金取代。

在2015/03/31,歐盟發佈指令要求新增4項鄰苯二甲酸酯塑化劑)的限制用量:

這項指令將在2019/07/22執行,而醫療設備與監控儀器(包含工業用監控儀器)則於2021/07/22執行[1]

参见

參考文獻

  1. OJ L (32015L0863), 2015-06-04 [2018-02-08] (英语)

外部連結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