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辰馬商會本町店鋪
原辰馬商會本町店鋪,建於1929年,最初為原辰馬商會本町店鋪,之後由專賣局台北支局使用,負責部分臺北州和桃園地區的專賣事務。其在二戰後作為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因二二八事件發生與專賣品取締有關,此處亦為二二八事件的民眾首波抗議地點。
原辰馬商會本町店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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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 |
彰化銀行臺北分行正面 | |
舊稱 | 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 |
其他名稱 | 彰化銀行臺北分行 |
登錄等級 | 歷史建築 |
登錄類別 | 宅第 |
登錄公告日期 | 2012年10月29日 |
位置 |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5、27號 |
建成年代 | 1929年(昭和4年) |
詳細登錄資料 |
建築使用沿革
辰馬商會本町店鋪
日人河東富次為辰馬商會取締役社長,其於1896年在大稻埕開設店鋪,代理販售日本酒、飲料、味噌等物品。辰馬商會在1921年成立株式會社,本社位於台北市本町四丁目24番地,且在台中與台南有設立支店。河東富次於1928年7月在本町一丁目3番地興建辰馬商會本町店鋪,其在1929年5月完工,為一棟三層樓的建築,由鈴置良一設計,臺灣土地建物株式會社施工。其登記在1935年移轉予株式會社辰馬商會[1]。1932年的《臺灣建築會誌》中刊有辰馬商會店鋪新築工事概要。
二二八事件
1947年2月27日,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專員傅學通與葉得根、盛鐵夫、鐘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均為外省籍)及四名警察(均為本省籍)以查緝員身分前往臺北市大稻埕一帶取締私菸。公務執勤間,該查緝隊伍於臺北市南京西路天馬茶房(約位於今延平北路附近)前發現寡婦林江邁(40歲,育有一子一女)販賣私菸,查緝員將林婦所販賣的香菸及身上所有的錢財均沒收。林婦以家計困難,跪地求饒,希望查緝員至少歸還那些經過繳稅的公菸;不料查緝員卻堅持將她手上的錢財與所有菸品都沒收,連已繳稅的菸也一樣沒收,愈來愈多民眾聚集觀看,林婦被一名查緝員葉得根以槍托擊傷頭部,當場血流滿面昏迷倒地。
民眾目睹此景後極為憤怒,乃將查緝員包圍,傅學通開槍警告,不幸誤殺當時在自宅樓下觀看熱鬧的市民陳文溪。激憤的群眾於當晚包圍台北市警察局總局,要求懲兇,但得不到滿意的答覆。
隔天,2月28日,臺北市各區罷工、罷市,不少市民前往肇事查緝員所任職的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抗議。雖然該局早就預作準備,也配置多位警力。不過因為示威群眾眾多,不久後仍發生焚燒事件。該焚燒不但造成該局嚴重損失,也在兩造衝突下打傷三名職員(一說打死一人)。
該分局於事件後仍然負責台北地區的專賣,至1966年遷至中山北路;位於重慶南路的本建築於1986年變成同為公營機構的彰化銀行台北分行營業處所。彰化銀行民營化之後,台北分行仍於該址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