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嵩之
史嵩之(1189年-1257年),字子由,一作字子申,南宋大臣。魏國公史浩堂弟史漸之孫,史彌忠之子[1],兩浙東路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史嵩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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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家祖宗畫像及傳記、題跋》之史嵩之像,明人繪,現藏於宁波市鄞州区档案馆 | |
右丞相兼樞密使 | |
任期 1239年-1244年 | |
君主 | 宋理宗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淳熙十六年(1189年) 兩浙東路鄞縣(今浙江寧波) |
逝世 | 宝祐五年(1257年) 兩浙東路鄞縣(今浙江寧波) |
父母 | 史彌忠(父) |
履历
嘉定十三年,登进士第,调光化军司户参军。嘉定十六年,差充京西、湖北路制置司准备差遣。嘉定十七年,升干办公事。宝庆三年,主管机宜文字,通判襄阳府。
绍定二年,迁军器监丞兼权知枣阳军,寻兼制置司参议官。
绍定三年,除京西转运判官兼提举常平兼安抚制置司参议官。
端平元年,乞祠,归养田里。起知隆兴府兼江西安抚使。召权刑部尚书。出任平江府知府,进淮西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兼知鄂州,兼湖、广总领兼淮西安抚使。
嘉熙元年,除京西荆湖安抚制置使。
嘉熙二年,拜参知政事。
著作
著有《野乐编》,已佚。
《甬上宋元诗略》载其《雪后》诗云:“同云收万里,斜日已三竿。有鸟皆潜迹,无风尚送寒。晴稽如下雨,祐涧忽鸣湍。渐觉山河复,方知世界宽。”
《全宋诗》卷三一六一,录其诗三首。
文收录入《全宋文》,卷七六八四。
参考
《宋史》卷四一四 《延祐四明志》卷五
注释
- 宁波介绍史嵩之墓考古成果 纠正史料中不实之处
- 《宋史》记载史嵩之卒于宝祐四年(1256年),但2012年在宁波市出土的史嵩之墓圹志记载史嵩之卒于南宋宝佑五年(1257年)。
- 史嵩之遗骨26日移棺保存 头骨完整 粉碎"无头"传言
前任: 崔與之 |
南宋右丞相 1239年—1244年 |
繼任: 杜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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