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际春

史际春1952年3月18日),出生于上海籍贯江苏省溧阳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家》主编。[1][2]

史际春
性别
出生 (1952-03-18) 1952年3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居住地北京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籍贯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溧阳市
教育程度博士
母校安徽师范大学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职业教授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领域经济法
奖项全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1995年

生平

1982年1月,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1985年,获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学位,后在安徽大学法律系任教。1991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先后任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2000年,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3]

2005年,担任“中央政治局学习讲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经济法律制度》主讲人。[4][5]

主要作品

  • 《国有企业法论》(1997年)
  • 《经济法总论》(合著)(1998年)
  • 《企业和公司法》(2001年)
  • 《探究经济和法互动的真谛》(2002年)
  • 《经济法教学参考书》(主编)(2002年)
  •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主编)(2005年)
  • 《经济法学评论》(主编)

参考文献

  1.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7-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29).
  2. .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2011-05-29.
  3. . 中国智库网. [2017-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14).
  4. 谭福榕. . 人民网. 2006-12-18 [2017-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9).
  5. 姚晓晨. . 人民网. 2005-12-21 [2017-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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