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际春
史际春(1952年3月18日-),出生于上海,籍贯江苏省溧阳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家》主编。[1][2]
史际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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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 1952年3月18日
居住地 | 北京市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籍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溧阳市 |
教育程度 | 博士 |
母校 | 安徽师范大学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
职业 | 教授 |
机构 | 中国人民大学 |
研究领域 | 经济法 |
奖项 | 全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1995年 |
生平
1982年1月,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1985年,获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学位,后在安徽大学法律系任教。1991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先后任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2000年,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3]
主要作品
- 《国有企业法论》(1997年)
- 《经济法总论》(合著)(1998年)
- 《企业和公司法》(2001年)
- 《探究经济和法互动的真谛》(2002年)
- 《经济法教学参考书》(主编)(2002年)
- 《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主编)(2005年)
- 《经济法学评论》(主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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