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憲府
司憲府別稱憲府、臺官、相臺、柏臺、烏臺、霜臺,為朝鲜王朝從二品衙門,掌論執時政、糾察百官、正風俗、伸冤抑、禁濫偽等事。相当于中国的御史台、都察院。
與司諫院合稱臺諫,亦稱言官、諫官。兩司為言論之官,擁有強大之發言權,參與國家之政策與人事。雖然是將相大臣、宗戚貴近,亦敢糾彈,對國王亦極盡諫勸之本領。[1]
監察的官位,雖然微小,負責臨檢朝廷之禮會,國庫之出納、祭祀、科舉等,犯則戒察,威風森嚴[2],其職權之大,可見一斑。
官職表
官位 | 官銜 | 人數 |
從二品 | 大司憲 俗稱臺長、都憲 | 一員 |
從三品 | 執義 | 一員 |
正四品 | 掌令 | 二員 |
正五品 | 持平 | 二員 |
正六品 | 監察 | 二十四員 |
注解
- 《文獻備考·職官考六》
徐居正謂〈司憲府題名記〉:「君有過舉,批龍麟,抗雷霆,蹈斧鉞而不辭。」 - 《文獻備考.職官考六》,卷二一九,頁五
祖宗朝,臣僚有姦濫貪污者,則諸殿中(監察舊名各殿中侍御史)乘夜茶時,於其家近處,數其罪惡,書之白板,掛於門上,以墨塗扉,牢封著署而去,其人遂廢錮於世。蓋此事之廢久矣。
參考文獻
- 《經國大典》
- 《文獻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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