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英語:)是基督教、基督徒彼此相稱一同為一個群體服務的夥伴。
中文《和合本聖經》中,「同工」一詞幾乎全是動詞(和…同工),例子有: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馬可福音 16:20》)
唯一一處作為名詞的是:
為基督耶穌被囚的保羅、同兄弟提摩太、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腓利門書 1:1》)
但中文-希臘原文翻譯詞類沒有絕對的相關性。
聖經在許多地方明白表示,基督徒應與神同工。《創世記》一開始神就把伊甸園交給人,目的是讓人成為神的同工。今天許多教會工人認為他們只是與教會或其他人合作而稱為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