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充
吳充(1021年-1080年),字沖卿,建州浦城(今屬福建)人,景祐五年戊寅科進士,北宋大臣。
生平
景祐五年戊寅科進士,初調任穀熟縣主簿。後入為國子監直講、吳王宮教授。等輩多與宗室狎,充齒最少,獨以嚴見憚,相率設席受經。充作《六箴》以獻,曰視,曰聽,曰好,曰學,曰進德,曰崇儉。宋仁宗命繕寫賜皇族,宋英宗在藩邸,書之坐右。除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選人胡宗堯者,翰林學士胡宿之子,坐小累,不得改京官。判銓歐陽修為之請,仇家譖修以為黨宿,詔出修同州。充言:「修以忠直擢侍從,不宜用讒逐。若以為私,則臣願與修同貶。」於是修復留,而充改知太常禮院。張貴妃薨,治喪越式,判寺王洙命吏以印紙行文書,不令同僚知。充移開封治吏罪,忤執政意,出知高郵軍。還為群牧判官、開封府推官,曆知陝州,京西、淮南、河東轉運使。
宋英宗立,數問吳充在哪裡,會入覲,語其為吳王宮教授時事,嘉勞之。尋權鹽鐵副使。
熙宁元年,知制誥。宋神宗諭以任用意,曰:「先帝知卿久矣。遂同知諫院。言:「士大夫親沒,或槁殯數十年,傷敗風化,宜限期使葬。」詔著為令。河北水災、地震,為安撫使。使還,王安石參知政事,充子安持,其婿也,引嫌解諫職,知審刑院,權三司使,為翰林學士。
熙宁三年,拜樞密副使。王韶取洮州,蕃酋木征遁去,充請招還故地,縻以爵秩,使自領所部,永為外臣,無庸列置郡縣,殫財屈力。時方以開拓付韶,充言不用。
熙宁八年,進檢校太傅、樞密使。吴充雖與王安石連姻,而心裡不喜歡王安石的變法,數次向皇帝說政事新法不便於民。帝察其中立無與,欲更換宰相,熙宁九年(1071年),王安石罢相,吴充遂继任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修國史。吳充欲有所變革,乞召還司馬光、呂公著、韓維、蘇頌,並薦孫覺、李常、程顥等數十人。光亦以充可告語,與之書曰:「自新法之行,中外洶洶。民困於煩苛,迫於誅斂,愁怨流離,轉死溝壑。日夜引領,冀朝廷覺悟,一變敝法,幾年於茲矣。今日救天下之急,苟不罷青苗、免役、保甲、市易,息征伐之謀,而欲求成效,猶惡湯之沸,而益薪鼓橐也。欲去此五者,必先別利害,以悟人主之心。欲悟人主之心,必先開言路。今病雖已深,猶未至膏肓,失今不治,遂為痼疾矣。」,又不願罷青苗、免役、保甲等法,受王珪忌恨。王珪利用蔡确困毁吴充。元丰三年(1080年)四月病卒。
王珪與充並相,忌充,陰掣其肘。而充素惡蔡確,確治相州獄,捕安持及親戚、官屬考治,欲鉤致充語,帝獨明其亡他。及確預政,充與議變法於前,數為所詘。安南師出無功,知諫院張璪又謂充與郭逵書,止其進兵,復置獄。充既數遭同列困毀,素病瘤,積憂畏,疾益侵。元豐三年三月,輿歸第,罷為觀文殿大學士、西太一宮使。逾月,卒,年六十。贈司空兼侍中,諡曰正憲。
充內行修飭,事兄甚謹。為相務安靜。性沉密,對家人語,未嘗及國家事,所言於上,人莫知者。將終,戒妻子勿以私事幹朝廷,帝益悲之。世謂充心正而力不足,譏其知不可而弗能勇退也。子安詩、安持。安詩在元祐時為諫官、起居郎。安持為都水使者,遷工部侍郎,終天章閣待制。安詩子儲、安持子侔,官皆員外郎,坐與妖人張懷素通謀,誅死。
兄長
- 兄長:吳育、吳京、吳方
後代
- 子吳安持,王安石的女婿
參考書目
- 元脫脫等,《宋史》卷三百十二,列傳第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