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用先
吳用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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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薊遼總督 | ||
籍貫 | 直隸休寧縣 | |
出生 | 直隸桐城縣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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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用先(?-?),字體中,號本如,桐城縣籍,休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壬辰進士,官至薊遼總督。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應天鄉試第五名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聯捷壬辰科進士[1][2][3]。授临川知县,七年政绩第一,召为户部主事,旋改職方,典試福建[4]。歷議曹,累官浙江参政、按察使[5],迁左右布政使,皆有政绩。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万历四十四年五月,七疏乞休歸。
天启三年,起升通政使[6]。四年(1624年),代替王象乾担任蓟辽总督[7]。次年三月,明廷改派王之臣担任蓟辽总督[8]。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朱保炯,谢沛霖. .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万历二十七年十二月,命简讨朱国祯、兵部职方司主事吴用先往福建考试;户部四川司主事杨一葵、兵部武库司主事赵拱极往四川考试;兵部武选司主事沈麟祥、工部营缮司主事张嗣诚往广东考试;刑部山东司主事施尔志、中书舍人柴大履往广西考试。
- 万历三十六年八月,升浙江右参政吴用先为本省按察使。
- 天启三年二月,起升原任四川巡抚吴用先为通政使,原任漕运总督户部尚书李三才为南京户部尚书。
- 《熹宗旧纪》:“四年三月乙卯,吴用先总督蓟辽”。
- 《熹宗旧纪》:“三月戊戌,用先闲住。四月癸巳,起王之臣总督蓟辽。”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十年壬辰科殿試金榜》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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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喬璧星 |
明朝四川巡撫 萬曆四十年十二月(1613年)上任 |
繼任: 饒景暉 |
前任: 王象乾 |
明朝薊遼總督 1624年-1625年 |
繼任: 王之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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