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甲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十四名進士。[1]松江府推官,歷直隸華亭縣知縣[2]。由郎署督浙江學政,累官福建參政。有《靜悱集》。[3]子奇杰,辛酉舉人[4]

吳之甲

大明福建布政使司參政
籍貫 進賢縣
字號 字元秉,號茲勉
出生 庚辰六月初二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楊氏(封孺人)
親屬 曾祖吳時生,祖吳玭,父吳宗漢,母鄒氏(贈太孺人)
出身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著作
  • 《靜悱集》

吳之甲(1581年-?年,字元秉,號茲勉,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註釋

  1.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民籍,治《春秋》,年三十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十四名進士。庚辰六月初二日生,行三,曾祖吳時生;祖吳玭,恩例冠帶;父吳宗漢,□舉人禹謨教諭贈文林郎松江推官;母鄒氏(贈太孺人)。永感下,妻楊氏(封孺人),兄之才(廩生),弟之犀(庠生);之仁(癸丑□上見任出書),子奇杰(庠生);竑杰。由附生中式甲午鄉試四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一百八十三名。授兵部觀政,授直隸松江府推官,壬子應天同考,乙卯湖廣同考,丙辰行取,丁巳補工部營繕司主事。
  2. 编纂委员会. .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3.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2524:吳之甲,字元秉,號玆勉,臨川人。萬曆卅八年進士,授松江推官,累官福建參政。有靜悱集。
  4. 《撫州府志》
官衔
前任:
毛一鷺
上海县知县
1610年-1611年
繼任:
徐日久
前任:
聂绍昌
华亭县知县
1610年-1613年
繼任:
郑元昭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