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甲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十四名進士。[1]授松江府推官,歷直隸華亭縣知縣[2]。由郎署督浙江學政,累官福建參政。有《靜悱集》。[3]子奇杰,辛酉舉人[4]。
吳之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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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布政使司參政 | ||
籍貫 | 進賢縣 | |
字號 | 字元秉,號茲勉 | |
出生 | 庚辰六月初二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楊氏(封孺人) | |
親屬 | 曾祖吳時生,祖吳玭,父吳宗漢,母鄒氏(贈太孺人)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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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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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民籍,治《春秋》,年三十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十四名進士。庚辰六月初二日生,行三,曾祖吳時生;祖吳玭,恩例冠帶;父吳宗漢,□舉人禹謨教諭贈文林郎松江推官;母鄒氏(贈太孺人)。永感下,妻楊氏(封孺人),兄之才(廩生),弟之犀(庠生);之仁(癸丑□上見任出書),子奇杰(庠生);竑杰。由附生中式甲午鄉試四十九名舉人,會試中式一百八十三名。授兵部觀政,授直隸松江府推官,壬子應天同考,乙卯湖廣同考,丙辰行取,丁巳補工部營繕司主事。
- 编纂委员会. .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2524:吳之甲,字元秉,號玆勉,臨川人。萬曆卅八年進士,授松江推官,累官福建參政。有靜悱集。
- 《撫州府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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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毛一鷺 |
上海县知县 1610年-1611年 |
繼任: 徐日久 |
前任: 聂绍昌 |
华亭县知县 1610年-1613年 |
繼任: 郑元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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