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廷可
生平
吳廷可是廣平省廣寧府麗水縣大豐祿總大豐祿社(今屬麗水縣豐水社)人,嗣德十年(1857年)出生。吳廷可是天主教徒,早期在中圻欽使座擔任通事。成泰三年(1891年)十月,阮朝開始向在殖民政府工作的越南人對授職務,吳廷可以二項通事一職對授知府銜。後來,吳廷可擔任軍次商辦一職,隨阮紳在廣義、平定二省鎮壓勤王運動的義兵。成泰八年(1896年)四月,以軍功升太常寺卿。同年十二月,又擔任西字場掌教。後升禮部尚書,充任侍衛大臣。
成泰十五年(1903年)十二月,吳廷可任皇弟講習,教導宣化郡公阮福寶巑和皇十弟阮福寶嵰學習法語。成泰十八年(1906年)三月,成泰帝北巡,吳廷可充任扈從大臣。
成泰十九年(1907年)七月,法屬殖民政府聲稱成泰帝精神欠佳,廢黜成泰帝,另立成泰帝之子阮福永珊為維新帝。吳廷可堅決反對法國人廢除成泰帝。时人称“废君无可,掘墓无排”()。八月,吳廷可辭官回鄉。按當時阮朝規定,為官需滿三十五年才能致事,吳廷可尚未滿年限而致事,理當處罰。但以他早年隨阮紳出征,立有軍功,恩准他以侍衛大臣的身份致事,但不給退休俸祿。
維新七年(1913年),順化朝廷恢復了吳廷可禮部尚書的職務,並准他按禮部尚書致事領取退休俸祿。
啟定八年正月初三日(1923年2月18日),吳廷可在廣平家中去世,壽六十六歲。順化朝廷以他從軍有功,掌管學場有勞為由,追贈他為協佐大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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