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炳湘

吴炳湘1874年-1930年), 字镜潭,男,安徽合肥人,中華民國警察界人物、实业家。[1]

生平

吴炳湘起初入清朝武卫前军随营学堂修业,后任随员、东三省转运局提调,再入直隶属淮军营务处,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他随袁世凯山东省,1911年任山东巡警道兼山东警卫队马步营统领。[1]

中華民國成立後,民国二年(1913年)他任京师警察厅总监。后任总统府秘密侦探处主任,京师警察厅厅长兼市政公所会办。1915年底袁世凯称帝,他被封为一等男爵。1916年袁死后,他投靠皖系,1918年升任督办。1919年任京师行政局局长。民国9年(1920年)他因皖系段祺瑞下野而去职,寓居北京,转入商界,1922年任中兴公司驻矿协理、经理,1925年在第十五次股东会议上,被选为董事,曾参与临城劫车案谈判。[1]

1924年段祺瑞出任临时执政,1925年10月他被段祺瑞派為安徽省省长, 晋陆军上将衔,辞去了中兴公司的驻矿协理和董事职务,但仍是中兴公司的大股东。不久他解职,重新从商。[1]

1930年,吴炳湘逝世。[1]

故居

吴炳湘在北京的旧居位于今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胡同11号。

参考文献

  1. 章伯锋主編. . 武汉: 武汉出版社. 1990.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