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鋒
周世鋒(1964年11月18日-),河南安陽縣人,中国維權律师,自1995年起執業,所主持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常代理包括法輪功等維權案件。2015年7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大規模抓捕維權律師,周世鋒的事務所成為重點目標[1]。2008年曾代表三鹿毒奶粉受害人控告三鹿集團,但法庭不予受理[2]。
周世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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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 | 1964年11月18日
居住地 | ![]() |
国籍 | ![]() |
籍贯 | 河南安陽 |
语言 | 中文 |
教育程度 | |
职业 | 維權律師(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 |
生平
周世锋1964年11月18日出生在河南省安阳县伦掌乡西柏涧村,1985年至1987年就读安阳师范学院,1987年至1990年在安阳县水冶镇中学任教,1990年至1993年在安阳县一中任教;1993年至1995年北京大学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1995年至2000年在安阳师林律师事务所工作,2000年至2007年在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获得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2007年4月,成立个人独资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周世锋律师事务所(2010年更名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3]
周世锋经常帮助中国大陆弱势群体代理民告官的案件[4],曾代理过2001年石家庄爆炸案、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粉案等。2015年,成立“聂树斌案律师独立观察组",欲出资800万人民币建立“中国律师维权基金”,以向全国各地受迫害律师家属提供资助。[5]
逮捕获刑
北京鋒銳事務所有多位著名維權律師,例如王宇、王全璋、劉曉原等人。2015年7月9日星期五凌晨,自王宇一家被警方带走,周世鋒也被警方帶走,事務所被公安搜查。包括滕彪、郑恩宠、李方平、葛文秀等上百位中國律師發表聲明「刑訊逼供、濫用職權必遭天譴」,譴責公安警方逮捕律师的行為,民間發起《徵集公民聯署:聲援王宇,將死磕進行到底》救援[6]。在48小時內,逾57位維權律師及人權活動家被失蹤、傳喚、限制人身自由、約談。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成重點目標,周世锋律师、王宇律师、刘晓原律师、会计王方、刘四新律师、司机周庆等多人被抓捕并与外界失去联系[1],維權網11日向聯合國、國際人權機構、各國政府發出「關注人權危機」的緊急呼籲[7]。
2016年1月8日,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8]2016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9]8月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世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他当庭表示接受法庭审判,认罪悔罪,不上诉[10]。开庭前日,法院声称周世锋不希望亲友旁听庭审,但其实他的家属想去天津,却被警方控制在家中。[11]
2016年8月4日,国际特赦组织发布新闻稿表示:中国当局必须停止对人权律师和活动人士的残酷打压。当局目前这一波对律师和活动人士的庭审实际上是一出政治把戏。在他们走进法庭之前,他们的命运就已经被决定了,根本没有机会获得公正的庭审。[12]
参考文献
- 李文. . BBC英國廣播公司. 2015-07-11 [2015-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4).
- . 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202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2).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0e16eb0100ku0j.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周世锋简历
- Joseph Kahn. . New York Times. 2005-12-28 [2016-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9).
- . 端傳媒. 2016-08-04 [2016-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1).
- 駱亞. . 大紀元時報. 2015-07-10 [2015-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1).
- 林禾寧. . 新頭殼. 2015-07-11 [2015-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12).
- 刘云. . 维权网. 2016-01-12 [2016-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2-03).
- . [2016-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2).
- . 央视新闻. 2016-08-04 [2016-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1).
- . 自由亚洲电台. 2016-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2).
- . 自由亚洲电台. 2016-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31).
- 安文. . 2006-07-28 [2016-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