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獻

唐文獻1549年-1605年),字道徵,更字元徵,號抑所。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今屬上海市)人 ,祖籍湖廣荊南

唐文獻

《松江邦彥畫像》之唐文獻像


大明禮部右侍郎
籍貫 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道徵,更字元徵,號抑所
諡號 文恪
出生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
逝世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
出身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及第

生平

唐文獻為萬曆十四年(1586年)一甲第一名進士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歷官詹事府詹事。宰臣沈一贯妖书事傾軋礼部侍郎郭正域,文献力白其冤。給事中李沂因彈劾權閹張鯨廷杖,文獻將其扶出,餵給湯藥。荊州推官華鈺因反對稅監被逮下詔獄,文獻力救之,終得不死。官至礼部右侍郎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三月十五日,卒於任。《明史》有傳。[1]

墓在二里泾龙兴桥北,太仓王锡爵作墓志銘。天啟年間,追贈太子少保,谥文恪,祀乡贤。著有《占星堂集》 十五卷。

參考書目

  1. 《明史·216卷》5711-5712:唐文獻,字元徵,華亭人。萬曆十四年進士第一。授修撰,歷詹事。
    沈一貫以「妖書」事傾尚書郭正域,持之急。文獻偕其僚楊道賓、周如砥、陶望齡往見一貫曰:「郭公將不免,人謂公實有意殺之。」一貫跼蹐,酹地若為誓者。文獻曰:「亦知公無意殺之也,第臺省承風下石,而公不早訖此獄,何辭以謝天下。」一貫斂容謝之。望齡見朱賡不為救,亦正色責以大義,願棄官與正域同死。獄得稍解。然文獻等以是失政府意。久之,拜禮部右侍郎,掌翰林院事。
    初,文獻出趙用賢門,以名節相矜許。同年生給事中李沂劾張鯨被廷杖,文獻掖之出,資給其湯藥。荊州推官華鈺忤稅監逮下詔獄,文獻力周旋,得無死。掌翰林日,當考察。執政欲庇一人,執不許。卒官。贈禮部尚書,諡文恪。
  • 《明史》卷二百十六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