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锡爵
王錫爵(1534年-1610年),字元馭,號荊石。直隸太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壬戌進士。萬曆間官至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成為內閣首輔。卒謚文肅。
王錫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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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繪《太倉王氏像》之王錫爵像 | ||
大明光祿大夫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 ||
籍貫 | 直隸太倉州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元馭,號荊石 | |
諡號 | 文肃 | |
出生 | 嘉靖十三年(1534年) 直隸太倉州 | |
逝世 |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 直隸太倉州 | |
配偶 | 元配朱氏,封一品夫人 | |
親屬 | (弟)王鼎爵 (子)王衡、(孫)王時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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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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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曾祖自然公王铣,祖友荆公王涌,父爱荆公王夢祥。母吴氏,封一品夫人。孕時有萬爵飞鸣楼前,盘旋不去,遂命名锡爵。生于嘉靖十三年甲午(1534年)七月二十一日。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應天府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562年)禮部會試會元,殿試申時行榜第二名(榜眼),授翰林院編修。歷官國子監祭酒、侍讲学士、礼部右侍郎等职。
萬曆五年(1577年)張居正不願守孝,自稱奪情,錫爵大力反對。次年,張居正回京辦公,錫爵故意請假,以示鄙夷。
萬曆十年(1582年)張居正死後,經孫繼先舉薦,恢復官職[1]。張居正一死,眾臣奮起彈劾之,多年為敵的王錫爵,卻說張居正有其貢獻,不可一味抹煞。
萬曆十二年(1584年)拜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與時首輔申時行關係不錯,政府相得甚,曾疏请“禁谣谀、抑奔竞、戒虚浮、节侈靡,辟横议,简工作”等六议,为帝所纳。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春入閣為首輔,在國本之爭中,大臣欲立皇長子朱常洛為太子,但神宗意圖立鄭貴妃之子朱常洵為太子,故對锡爵說,自己無嫡子,故要將皇長子朱常洛、皇三子朱常洵和皇五子朱常浩一併封王,是為「三王並封」。王錫爵既怕得罪皇帝,又怕被朝臣攻訐,於是同意,但希望請由長子向皇后拜為母親,如此長子就是嫡子。然而神宗只將錫爵同意的「三王並封諭」告示朝臣,等於明指朱常洛還需要補辦手續,才有機會成為太子,但朱常洛本來就應該是太子,因此大臣郎中赵南星、侍郎赵用贤等彈劾,指責王錫爵諛帝邀寵,王錫爵無奈,自劾請辭,不久趙南星被放歸,廷臣皆以為錫爵所為,朝中非议众多,錫爵憤而稱病請去,“帝不欲其去,为出内帑钱建醮祈愈”。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五月,連上八疏,終得辞退。
萬曆三十五年,内阁需要阁臣。帝既用于慎行、叶向高、李廷机,还懷念锡爵,加贈太子太保,改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遣官召之,錫爵再三辭退,帝不允,賜額「大學士第」。當其時朝廷上言官方厲鋒氣,抨擊輔臣,錫爵進密揭力詆,中有「上於章奏一概留中,特鄙夷之如禽鳥之音」,言官嘩然,交章彈劾,於是錫爵闔門養重,堅辭不赴職。後三年病卒,享年七十七歲,赠太保,谥文肃,赐葬,敕建专祠。
王錫爵在閣時,曾經請明神宗罷江南織造,停江西陶器,減雲南貢金,出內帑振河南饑,神宗皆沒有反對,眷禮超過了前後諸輔臣。其救李沂,力爭不宜用廷杖,尤為世所稱。但是在三王并封事上遭物議抨擊,且郎中趙南星被罷,侍郎趙用賢放歸,論救者咸遭譴謫,眾指控是錫爵為之,雖然錫爵連章自明,且申救,人們最終都沒有原諒他,益失時望。
著作
有《左傳釋義評苑》20卷、《召見紀事》1卷,《詩文集》32卷,《王文肅奏草》23卷,《王文肅集》56卷等。
參考文獻
- 《明史》(卷229):孫繼先 ,字胤甫,盂人。隆慶五年進士。居正既敗,繼先請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幷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諸人。既坐謫,終南京吏部主事。
- 《明史》卷二一八
- 《國朝獻徵錄》17卷 ,693-698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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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趙志皋 |
明朝内阁首輔 萬曆二十一年-二十二年 (1593年-1594年) |
繼任: 趙志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