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韵超
生平
民国时期
1916年,到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做工。1923年12月,与傅景阳等人共同发起成立满铁沙河口工场华人工学会,任工人夜校部部长[1]。1925年12月,当选大连中华工学会副委员长。1926年初,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6月,任中共大连地委委员、工运部部长。1926年10月,因领导四二七大罢工,被日本当局逮捕。1927年3月获释,被迫离开大连,到吉林、沈阳做工。1928年4月,任中共满洲省委临时委员会常委。同年6月,率满洲省委代表团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当选中央候补委员。会后应邀出席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1928年11月,增补为中央委员。同年12月,中共满洲省委遭破坏,再次被捕。1929年初出狱后,被派往上海参加党中央训练班学习。1929年9月至1930年3月,任中共满洲省委常委。其问,先后担任中共哈尔滨市特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共北满特委书记。1930年11月至1931年1月,任中共满洲省委委员、职委书记。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因参加非组织活动,7月被中共中央开除党籍。同年再次被捕。1933年出狱至1945年,在金州三十里堡劳动[2]。
1945年8月22日,解放军攻占大连后,他重返大连组织工会,9月当选大连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委员长。同年11月,经中共中央东北局批准,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大连市委委员。1946年1月,任大连市临时参议会议长[3]。1947年1月,任大连市第二届参议会议长。其间,任旅大职工总会主席、东北行政委员会委员、中共辽东省委委员、中共旅大地委委员、常委。1947年11月调离大连,参与筹备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4]。
共和国时期
1948年8月至1951年8月,任全国总工会常委、东北总工会常委兼劳动保险部部长、东北行政委员会劳动总局局长、东北人民政府劳动部部长。1951年9月,因“隐瞒历史、反苏、渎职”等罪名,再次被开除党籍。1952年8月,被判刑。1957年2月,提前释放。出狱后分配到本溪市农场劳动。198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为其撤销原判,予以平反。1981年12月,经中央批准恢复党籍。离休前任本溪市政协委员。2005年2月16日,逝世[5]。
参考
- 华文贵主编;大连近代史研究所,旅顺日俄监狱旧址博物馆编. .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6.08: 228. ISBN 7-205-06103-2.
- 政协辽宁省本溪市委员会学习宣传和文史委员会编. . 政协辽宁省本溪市委员会学习宣传和文史委员会编. 1999.09: 5–6.
- 刘功成撰稿. . 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2006.12: 26. ISBN 7-5632-2019-4.
- 大连市史志办公室编. .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9.10: 229. ISBN 978-7-5098-0425-4.
- 华文贵主编;大连近代史研究所,旅顺日俄监狱旧址博物馆编. .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6.08: 243. ISBN 7-205-06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