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貨幣

在近代,中央銀行還沒有發行法定貨幣的年代,大部分的國家流通的貨幣除了作為交易媒介以外,也有其它的用途。例如一般常見的貴金屬製品,如金幣銀錢,可以熔化後再製成其他的成品、也可轉賣。有時儘管一國的央行已經發行了法定貨幣,但是由於國家發行的貨幣不得人心,故多數人還是改採商品貨幣──例如在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德國,便有過以香菸取代曾經惡性通貨膨脹德國馬克作為日常生活上普遍的交易媒介。

商品貨幣法定貨幣以外的另一種貨幣類型,在政府的保証之外貨幣本身也有其內在的基本價值。

有時,一種貨品如果有一定需求,是有機會成為「商品貨幣」,例如在香港或不少地方的監獄,由於有不少煙民,香煙需求龐大,人們在這些地方就會利用香煙取代一般貨幣買賣貨品或服務,特別是在法定貨幣無法取得的時候(例如:監獄禁止囚犯擁有法定貨幣)。

參考資料

貨幣的禍害 : 貨幣史片段;米爾頓.弗裡德曼(Milton Friedman)著; 安佳譯;北京 : 商務印書館,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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