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黎光
商黎光(1963年11月-),河北巨鹿人。男,汉族。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邢台地区财贸学校毕业,内蒙古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生物专业函授后期本科学位,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经济系市场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9年9月,在邢台地区财贸学校学习。1981年9月,任平乡县统计局统计员。1984年3月,任平乡县审计局副局长。1987年10月,任邢台地区纪委副科级干部。1989年6月,任邢台地区纪委研究室正科级副主任。1990年10月,任中共河北省委纪委办公室主任科员。1992年11月,任副处级纪检监察员。1994年4月,任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1997年3月,任正处级纪检监察员。1998年3月,任宣传教育室正处级副主任。1999年3月,任宣传教育室正处级主任。2001年8月,任宣传教育室副厅级主任。2003年4月,任省纪委常委。2003年10月,任省纪委常委、秘书长。2006年11月,任省纪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2010年11月,任省纪委常务副书记。
2013年3月,任中共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4月当选市长)。2014年9月,任中共沧州市委书记[1]。2016年11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2]、秘书长[3]。
2017年6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4]
参考文献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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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黄晓薇 |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17年6月- |
現任 |
前任: 范照兵 |
中國共產黨河北省委員會秘書長 2016年11月-2017年6月 |
繼任: 童建明 |
前任: 焦彦龙 |
中国共产党沧州市委员会书记 2014年9月-2016年11月 |
繼任: 杨 慧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朱浩文 |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年3月-2014年9月 |
繼任: 张瑞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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