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見律毘婆沙

善見律毘婆沙》,即《善見律註》,全名《一切善見律毘婆沙》(巴利語:),佛教巴利律藏的註釋,體現了在斯里蘭卡流傳的分別說部(史稱赤銅鍱部)的悠久傳統,絕非一人一時之著作。此書在南齊永明7年(公元489年)時由僧伽跋陀羅僧猗漢譯,共十八卷,是漢傳佛教經典中少見由巴利文譯出的著作。

簡述

巴利語的意思是「一切,全部的」。[1]的意思是「可愛的」。[2]「毘婆沙」的意思是註釋,戒律作為佛教傳承的主要載體,歷經多代人的口耳相傳和解釋,其註釋最能體現部派傳統。南傳佛教現有律註版本在有關佛教歷史的記載中,與漢譯的古代版本相比,已經變更了部分偈頌和解說來強調自己是“上座部”。現在一般將此書歸為傳說中的覺音所最終完成。

漢傳佛教古代時認為它是《四分律》的註釋,如日本僧人凝然在《八宗綱要》中就如此主張。但日本高楠順次郎教授留學歐洲時,考證出它相當於巴利文三藏中的《一切善見律注》(Samantapāsādikā),是南傳佛教的戒律註釋。但是漢譯的《善見律注》篇幅只有原本的二分之一,漢譯的《善見律注》到後面省略頗多,其譯文越到後面越難於和巴利文對照,但大體上還能指出漢譯文和巴利文的相同之處[3]

註釋與引用

  1. . [2020-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9).
  2. pāsādika - 定義與意義 - 巴利字典
  3. 水野弘元《佛教文獻研究》p169.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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