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摘除
在免疫学中,器官切取(英文:Organ harvesting)是指从人或者动物身上切除、保存和利用器官及其组织的行为,是器官移植手术的一个步骤[1]。后续的操作还有血液保存、组织保存、器官保存、器官植入等等。作为器官移植过程的一部分,这个手术在伦理上存在很大争议并受到各国严格监管。
器官切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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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H | D020858 |
步骤
通常器官切取的第一步是确定器官源的健康状态。在中华民国,活体器官移植需要捐赠人自愿、成年并且身体健康[2]。如果是进行人类尸体的器官切取,根据各地法律不同,需要确定器官提供者已经脑死亡或者心脏死亡。
另外一个步骤是对器官源进行血型等免疫测试,以判断是否和植入器官者的数据匹配。在美国,人类之间的器官匹配是由器官共享联合网络这样的移植协调组织来做的。如果有匹配的患者,那么移植协调员将在获得器官源或其遗属同意之后通知医院准备器官切取。
在切取需要的组织之后,器官和组织经常被紧急运送到植入器官者所在地,暂时找不到匹配者的器官会被保存起来,直到找到匹配者或者超出保留期。
伦理争议
这个手术的实施历史上一直存在着合法性和道德方面的争议,尤其是在器官来源是人类的场合,而且自愿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最早记载有关器官摘取的事件之一是,1828年发生在爱丁堡的Burke和Hare谋杀案,以及1831年发生在伦敦的Burke盲目效仿者惨案,被害者的尸体后来被用于医学校的教学。[3]现代器官切取器官的部分原因是有记录表明超过105,000人在等待做实体器官移植。专家们指出,每个人的身体都可以用作拯救或帮助多达50人的器官和组织的供体来源。尽管很难证实广泛的非法器官切取,但是有很多报道说发展中国家的人同意以自己的组织换取收入。强迫的器官切取或者靠出售自己的器官组织为生对医疗从业者的伦理提出了挑战。
在器官来源是动物的场合,除了犹太教和伊斯兰教认为猪和牛这样的器官来源不应用于人体之外,动物保护组织也一直反对将动物作为人类的器官来源。一些人还认为仅仅因为摘取一个器官而造成动物死亡过于浪费[4]。
参见
- 嫁接
- 器官摘除争议
- 對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
- 歐洲理事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器官移植
- 喬高-麥塔斯調查報告、高智晟
- 蘇家屯事件
- 器官移植旅遊
- 法輪功、中國家庭教會
- 中國人權
参考
- Tissue and Organ Harvesting
- . [2012-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26).
- The Worlds of Burke and Har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date accessed: 14 December 2009.
- Ethics and the clinical utility of animal organs, Trends in biotechnology, Volume 17, 11/99, Katrina A. Bramstedt, 第428页. [2012-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