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兵 (法國)

國家憲兵法語:)是法國的兩支警察部隊之一,另一支是法國國家警察。法國憲兵已改隸於內政部,但仍然另外負責國防部的任務,擔任法國軍隊憲兵工作,負責執行警務,維持公共安全

國家憲兵隊
Gendarmerie nationale
成立时间1791年
国家/地区法国
性质
  • 军事纠察
  • 民事警察
驻地/总部巴黎
管理体系
国家机构法国
年度预算770000萬歐元
誓约职员98,115 (2011年)
Region3
其他信息
辖区面积674,843 km²
辖区人口6,600萬
网站www.gendarmerie.interieur.gouv.fr/eng
旧标识


历史

法国宪兵是法国最古老的国家机构之一,它可以追述到中世纪的军事组织 Maréchaussée。法国宪兵在在大革命前一直拥有特别法权。1720年,Maréchaussée被象征性的置于法国宪兵管理下。1941年,在凡尔赛宫国王广场建立一座国家纪念碑以纪念宪兵。

职能

法国宪兵的主要执法职能包括:[1]

  1. 主要在2万人以下的乡村和城镇担任警察。
  2. 部分犯罪案件的刑事调查。因法国取消了专门军事审判机构,军人犯罪由普通法院审理,故宪兵的刑事调查自然包括平民和军人。
  3. 高速公路巡逻、野外救援、搜索。
  4. 骚乱和帮派控制。
  5. 公共场所安全警卫。
  6. 反恐与人质解救。
  7. 高级政要、贵宾安全保护。
  8. 海军基地警卫和海岸巡防以及查禁走私、毒品等海上警务。
  9. 机场、设施、道路、飞行器安全和管制,民航事故调查。
  10. 军事设施守卫。
  11. 国家机关警卫。
  12. 首都秩序维护。
  13. 国家礼宾仪仗工作。
  14. 联合国维和行动。

相關參見

參考注釋

  1. 宪兵学校编写组:《各国宪兵制度简介》,台湾宪兵学校2006年编印出版,第215-222页。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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