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全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簡稱國藝會)是中華民國政府捐助成立的藝術文化財團法人機構。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National Culture and Arts Foundation
成立時間1996年1月
創始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為中華民國文化部)
類型公設財團法人
目標輔導、協助與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展演環境,獎勵文化藝術事業。
地點
  •  中華民國
    106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2樓202室
重要人物
董事長:林曼麗
執行長:李文珊
網站http://www.ncafroc.org.tw/

歷史

  • 1974年,教育部成立國家文藝基金管理委員會
  • 1996年1月,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為中華民國文化部)輔導改組轉型成財團法人機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簡介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國藝會)成立於1996年1月,基金來源主要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依據「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捐助新台幣陸拾億元做為本金,另外透過民間捐助加強推動各項業務。

國藝會成立的主要目的在於積極輔導、協助與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展演環境,獎勵文化藝術事業,以提升藝文水準。本基金會設有董事會,負責督導基金會的業務方向與經費運用,監事會則是負責稽核財務執行狀況,確保所有基金與經費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使用。董、監事人選由主管機關文化部就文化藝術界人士、學者、專家和政府有關機關代表和各界社會人士中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審核聘任。

國藝會最重要業務為贊助、獎勵、培育、推動和輔導民間藝文工作者或團體,而國藝會支持的藝文活動類型涵括文學、美術、音樂、戲劇、舞蹈、文化資產(包括民俗技藝)、視聽媒體藝術以及藝文環境與發展等,並因應時代潮流,鼓勵創新的、具突破性、實驗性與新觀念的各種藝文形式。

整體而言,國藝會致力於建構一個反映藝文生態的補助機制,使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以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的工作環境,提升國內藝文水準。另設置國家文藝獎獎勵對台灣文化藝術創意方面有特殊貢獻之人士。

主要職務

歷任董事長

姓名 任期 備註
第一屆董事會董事長
陳奇祿1995年9月16日-1997年7月23日
秦孝儀1997年8月16日-1998年9月15日
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
秦孝儀1998年9月15日-2000年6月9日
許常惠2000年6月26日-2001年1月1日
漢寶德2001年2月1日-2001年9月15日
第三屆董事會董事長
陳其南2001年9月16日-2003年1月31日
林曼麗2003年2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
李魁賢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
黃明川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第六、七屆董事會董事長
施振榮2011年1月-2016年12月31日
第八、九屆董事會董事長
林曼麗2017年1月1日-現任

歷屆常務監事

姓名 任期 備註
第一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鄭淑敏1995.09.16-1996.09.16
韋端1996.12.18-1997.11.13
王昭明1997.11.18-1998.09.15
第二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董保城1998.09.16-2001.09.15
第三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鄭清文2001.09.16-2004.12.31
第四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邱晃泉2005.01.01-2007.12.31
第五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王惠光2008.01.01-2010.12.31
第六屆監事會常務監事
林信和2011.01.01-2013.12.31
第七監事會常務監事
郭政弘2014.01.01-2016.12.31
第八監事會常務監事
石光生2017.01.01-2019.12.31
第九監事會常務監事
周志宏2020.01.01-2020.08.31

歷任執行長

姓名 任期 備註
執行長
陳國慈首任
陳錦誠2011年1月-2016年12月31日
彭俊亨2017年3月-2019年6月30日
林曼麗2019年7月1日-2020年3月16日
李文珊2020年3月17日-現任

組織

董事會(董事長、董事)

  • 執行長
  • 副執行長

部門

  • 一組(研究發展組):負責研擬國藝會各項業務政策與發展方針,並提供藝文資訊,調查,統計,分析與研究各項文化藝術獎助事業和特別規劃的專案。
  • 二組(甲類補助:包括音樂、舞蹈、戲劇、視聽媒體藝術等類別):負責研擬、宣導、推動及執行文化藝術獎助辦法和其他專案業務。
  • 三組(乙類補助;包括文學、美術、文化資產、藝文環境與發展等類別):負責研擬、宣導、推動及執行文化藝術獎助辦法和其他專案業務。
  • 四組(資源發展組):負責募集國藝會基金,處理國藝會對外之公共關係、執行出版及藝企合作專案業務,辦理「國家文藝獎」頒獎典禮及後續推廣活動。
  • 行政組:負責董、監事會會議的幕僚作業,管理人力資源、文書、印信、出納、庶務,支援各組事項及其他專案業務。
  • 財務組:專責國藝會財務規劃,編列及控制預算,審核各項費用、會計管理、決算事項,及其他專案業務等。

監事會(常務監事、監事)

  • 稽核

[1]

參考資料

  1. 組織.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外部連結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