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林虎字碑

坪林虎字碑
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坪林虎字碑

登錄名稱坪林虎字碑
登錄等級一般古物
登錄類別生活及儀禮器物
登錄公告日期2009年6月4日
位置 臺灣新北市坪林區水德里水聳淒坑19-1號
座標24.934375°N 121.712709°E / 24.934375; 121.712709
建成年代同治七年(1868年)
材質砂質硬岩
數量1件
詳細登錄資料

坪林虎字碑,是位於臺灣新北市坪林區水德里坪林茶業博物館內,刻有虎字的石碑。

歷史

受閩浙總督左宗棠舉奏調任臺灣鎮總兵劉明燈於同治六年(1867年)、同治七年(1868年)先後在貢寮草嶺古道、坪林跑馬古道各立了一座虎字碑[1]。其中坪林的虎字碑,原本立於北宜公路56K、近宜蘭石牌之處,高133公分、寬71公分,雲紋為框,直幅行書,中央陰刻「虎」字,右款「同治七年九月」,左下款「劉明燈書」,下有「提督軍門」、「斐凌阿巴圖魯」二印[1]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在坪林興建管訓機構並開墾山路,虎字碑遂被移至臺北市博愛路警備總部[1][2][3][4]。吳基瑞推測是1961年左右移入,而退伍軍官李之澄回憶在民國四十年代就在防空洞見到此碑[5]。臺北縣政府1975年舉辦文物展覽會時[3],該年社會局官員簡火塗提出坪林虎字碑不知去向[4]

2001年,臺北市文化局接獲民眾通報指稱軍管區司令部內有虎字碑,就在10月4日由時任文化局長的龍應台前往會勘[2]。該處今為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中庭公園[1]。龍應台見到此碑與草嶺虎字碑材質相同,僅左上角一小部分筆法稍有差異,草領古道的虎字較圓順,軍官區司令部的虎字尖而突出,就開玩笑說有部分性的象徵意涵、軍方這座屬公虎[2]。坪林人梁金生等得知後,即透過縣政府文化局爭取返回坪林[1]。國防部同意歸還,放置坪林茶博館展示保存,還另外複製兩座,一座放在後備司令部,另一座放置在建碑原址,並設立解說牌[3][4]。2005年11月19日,坪林茶博館舉行揭碑儀式[1]。茶業博物館地址為新北市坪林區水德里水聳淒坑19-1號[6]

2008年初,臺北縣文化局向各鄉鎮公所、民間團體徵求提報古物,但四個月以來,僅坪林鄉公所提報虎字碑,其餘都無回應[4]。臺北縣文化局在2009年6月4日公告此碑在北台灣開發史中具有歷史意義,以「坪林虎字碑」之名登錄為台北縣一般古物,並繼續由茶博館保存展示,也在北縣導覽資訊中介紹虎字碑[3]

石牌縣界公園坪林虎字碑複製品

參考

  1. 牛慶福. . 《聯合報》. 2005-11-11 (中文(台灣)‎).
  2. 陳志豪. . 《聯合報》. 2001-10-05 (中文(台灣)‎).
  3. 孟祥傑. . 《聯合報》. 2009-06-12 (中文(台灣)‎).
  4. 黃福其. . 《聯合報》. 2008-04-29 (中文(台灣)‎).
  5. 李之澄. . 《中國時報》. 1995-02-12 (中文(台灣)‎).
  6. 祁容玉. . 《聯合報》. 2016-12-01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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