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祠
太白祠位於四川省江油縣(原彰明縣)青蓮鄉,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代。1961年7月13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二批歷史及革命文物保護單位[1]。1980年7月7日重新公佈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包括隴西院、粉竹樓、太白祠[2]。
太白故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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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批歷史及革命文物保護單位 | |
地点 | 四川省江油縣(原彰明縣)青蓮鄉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9 |
登錄 | 1961年7月13日 |
太白故居(包括隴西院、粉竹樓、太白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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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重新確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点 | 四川省江油縣青蓮場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02 |
登錄 | 1980年7月7日 |
在彰明縣南郊的青蓮鎮,分布著太白祠、隴西院、粉竹樓、洗墨池、月園墓等有關遺蹟,合稱李白故居。
太白祠始建於唐末,再建於宋,現建築為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重建,是歷代人們憑弔、紀念李白的地方。該祠位於青蓮鎮東南1公里處的盤江河畔,紅牆環繞,竹樹清幽,有大門、穿殿、正殿、廂房等建築。殿前有古桂兩株。祠內有嘉慶八年(1803年)《懷李白》詩碑,嘉慶十八年(1813年)《過漫坡渡謁太白祠》詩碑和民國28年題書的「太白故里」碑各一座[3]。
太白祠保護範圍:東至正門廣場陳元青家圍牆,西至公路外10米,南至圍牆外30米,北至圍牆外10米。面積1.12公頃[4]。
註釋
- 「四川省第二批文物保護單位名單」,《文物工作手冊》,四川省文化局編,1973.09,第87-92頁
- 『關於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一九八〇年七月七日,川府發(1980)154號文件
- 朱飛編著,《四川廣記》第一卷,四川出版集團,2008.1,第673頁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四川省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的通知」,川府函〔2014〕199號,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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