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勒乡

姐勒乡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曾经下辖的一个乡,驻地在瑞丽城东北的姐勒村,傣族是乡内主要民族[2]:1090德宏州文物保护单位姐勒金塔位于乡内,扎朵瀑布亦在乡内。姐勒乡已于2005年撤销。

姐勒乡
原姐勒乡姐勒村内的姐勒金塔
汉语拼音Jiělè Xiāng
地名出处傣语,意为“上方之城”[1]:669

姐勒乡在瑞丽市的位置(1999-2005)
概览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瑞丽市
行政区类型
村级区划单位数4
- 行政村4
政府驻地新平村
毗邻东:畹町镇
南: 緬甸
西:勐秀乡勐卯镇户育乡姐相乡
北:陇川县潞西市
地理、人口、经济
坐标24°02′07″N 97°53′47″E
总面积183.83平方千米
总人口(2004年)18,042
人口密度98.15人/平方千米
GDP(2004年)5,894万元
其他
电话区号+86 (0)692
时区UTC+8北京时间

历史

民国12年(1923年)划为勐卯土司第三区姐勒㽘。民国23年(1934年),流官体系中为瑞丽设治局下辖的姐勒乡,土官体系仍属勐卯安抚司辖姐勒㽘。1954年成立瑞丽县姐勒区(第二区),1957年撤销。1958年瑞丽县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改置姐东公社,1960年恢复姐勒区。1964年11月20日,勐卯镇从姐勒区中分出,升格为区级镇。1969年再次实行人民公社化,姐勒区改为姐勒公社,后更名东方红公社,1976年复名姐勒公社。1984年瑞丽县废人民公社体制,开始设区建乡体制改革,姐勒公社更名为姐勒区。1986年,瑞丽县施行区乡体制改革,姐勒区改为姐勒乡。1989年,姐勒乡划出下辖的姐告、金坎,成立副县级姐告边境贸易经济区。1992年划出团结村,成立副县级瑞丽边境经济合作区。1994年,姐勒乡的驻地从姐勒村迁至新平村。[3]:81-832005年8月,姐勒乡撤销,辖区并入勐卯镇[4]:2577

地理

姐勒乡地处瑞丽市中部,南隔瑞丽江缅甸相望,东接畹町镇,西邻勐秀乡勐卯镇户育乡姐相乡,北部是陇川县芒市(时称潞西市)。姐勒乡总面积183.83平方千米,有国境线25.16千米。姐勒乡东北部是山区,占全乡面积的58%;西部和中部为坝区,地势平坦,占总面积的42%。最高点户永山海拔2,019.2米,同时也是瑞丽市的最高点;最低点芒腮丙午,海拔756.7米。全乡森林覆盖率58.2%,共有耕地28,575亩,其中水田24,476亩。[5]:105

行政区划

姐勒乡下辖以下地区:

芒令村、姐勒村、姐东村和勐力村。[5]:105

参见

参考来源

  1.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志编纂委员会. . 芒市: 德宏民族出版社. 1994年. ISBN 7-8052-5248-3.
  2. 《中国政区大典》编委会. .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9年. ISBN 7-213-01789-6.
  3. 云南省瑞丽市志编纂委员会. . 成都: 四川辞书出版社. 1996年. ISBN 7-80543-518-9.
  4. 段丽元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16年. ISBN 978-7-5087-5306-5.
  5. 云南省瑞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昆明: 云南人民出版社. 2012年. ISBN 978-7-222-10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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