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應龍

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舉人[1],十年(1637年)丁丑科進士,授福建泉州府推官,為官清正廉明,去职後,民間立生祠祭祀[2]。歷山東陽信縣知縣。

姜应龙,号青门浙江余姚籍,直隶盐山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弘光時,起為吏部驗封清吏司郎中[3]

參考

  1. 光緒《餘姚縣志》·卷十九·選舉表:(崇禎)六年癸酉(舉人)……姜應龍 本姓邵,順天榜。進士碑錄淮安鹽城籍。
  2. 《晋江县志·政绩志·文秩之二》(卷之三十五):姜应龙,号青门,浙江余姚籍,直隶盐山人。崇禎丁丑进士,任泉州府推官。风规屹立,器体渊洪。治狱不厌详鞫,不务钩距。奉檄按旁郡稽比,皆平允。殚心四事,历署郡篆,摄邑事,励素丝之节,悬鱼在梁,馈谢影绝。遇童子试,则镜别胪分,单寒尽拔。己卯校闽闱,壬午应楚聘,精心简阅,入彀皆英俊。去之后,士民立祠塑像于紫云寺西生祀焉,与区联芳祠同时创建,穹然并列。
  3.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列傳第六》:(弘光)時吏部先後司官之可紀者,為顏渾、何應奎、葛含馨、王寖大、姜應龍、武備、沈煃晃、王夢鼎。……應龍,餘姚人。崇禎十年進士。歷泉州推官、福建道御史、驗封郎中。
官衔
前任:
區聯芳
明朝泉州府推官
崇禎年間
繼任:
張若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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