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延長
生平
孫延長幼年家貧,常起早做傭工,傍晚方開始讀書,通宵達旦。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鄉試,孫延長考中舉人[1],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成甲辰科三甲進士[2],授職虞城知縣,為官清廉,愛民如子。改順天府固安縣知縣,任內渾河(即永定河)大漲,士民紛逃,孫延長毅然不動,率人伐木修築城池,使縣城免遭水患,入祀當地名宦祠。[3]後改任刑部主事。嘉慶《禹城縣志》有傳。[4]
註釋
- 《禹城縣志·選舉志·科第》頁五:(舉人)萬歷辛卯:孫延長。
- 《禹城縣志·選舉志·科第》頁五:(進士)萬歷甲辰:孫延長,虞城縣知縣,行取刑部主事。有傳。
- 《固安縣志·卷三·官師》頁二八:孫延長,山東禹城人。萬曆中由進士知固安縣。值大雨,渾河溢,士民爭竄匿。延長毅然不動,率丁夫負薪伐木,日夜修築,水不入城。民戶祝之。祀名宦。
- 《禹城縣志·卷九·人物志》頁七:孫延長,字恒吾。幼貧,屢朝出,爲人傭工,暮入讀書,恒終夜。萬歷辛卯舉於鄉,甲辰成進士,授虞城令。鯁介清廉,愛民如子,以績擢刑部主事。其居鄉尤多惠德,婚喪不能舉者,委曲補助之。值歲連祲而黍穄早熟,乃盡以濟人,全活甚夥。咸寧趙守用,幼失怙恃,收養至成,立無德色。邑人楊堪爲撰墓誌銘,劉士驥爲撰神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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