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平
生平
1975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北省邢台地委副秘书长;任县县委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张家口市委书记,保定市委书记等职。2012年1月当选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
2019年1月,因他在张家口市委书记任内未能妥善处置黑石沟煤矿事故并谎报死亡人数,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政党职务 | ||
---|---|---|
前任: 宋长瑞 |
中国共产党保定市委员会书记 2008年1月-2012年1月 |
繼任: 许 宁 |
前任: 刘永瑞 |
中国共产党张家口市委员会书记 2006年11月-2008年1月 |
繼任: 许 宁 |
政府职务 | ||
前任: 赵禄祥 |
河北省人事厅厅长 2003年1月-2006年11月 |
繼任: 田向利 |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