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然
先前水西安氏世居水西,管苗民四十八族;水東宋氏世居貴州城側,管水東、貴竹等十長官司,皆設治所於貴州城內,銜列左右。而安氏掌管宣慰使之印,非有公事不得擅自回到水西,即便是公務完竣之後也要回來稟知貴州守臣。成化二十二年(1476年),水西土司安貴榮獲准在「廵歷所部,趣辦貢賦」的時候可以隨時暫時回到水西,令其管束原住民,在安貴榮離開貴州城的時候,宣慰使的印信交由水東土司宋然暫時管理。[1]自此以後,水西土司長期居住在水西。
宋然(?-?),第20任水東土司,明朝貴州宣慰使。
弘治十年(1497年)七月,宣慰使宋然奏請免除貴州土官應襲職的子孫繳納穀物,得到批准。[2]正德二年(1507年)四月,遣舍把宋璇等貢馬、慶賀。[3]
宋然在位期間,將衙門遷往大羊腸(今開陽縣龍崗鎮)。他酗酒貪淫,所管陳湖等十二馬頭科害苗民,以致激起民變。而水西土司安貴榮也圖謀吞併水東之地,暗中引誘苗民反叛。[4]正德八年(1513年),乖西的苗民阿雜等聚眾二萬餘人,署立名號,攻陷寨堡,突襲了大羊腸,宋然隻身逃往洪邊(今乌当区新添寨)。安貴榮屢次告發宋然激起民變,冀令已撫安之。當時阿雜的黨羽洩露其情,明朝官軍進軍討伐。安貴榮畏懼,便親率水西兵協助官軍平定了叛亂。不久安貴榮死去,被追奪參政的官職。宋然亦被革職,被定為死罪。宋然上奏辯稱,安貴榮圖謀吞併、誘導賊黨叛亂,僅被追奪官職;自己世代守衛爵土,卻被問了死罪,請求赦免。都察院議論後也認為安貴榮更為惡劣,最終明廷命令革去宋然的冠帶、免為庶民,令量納米穀贖罪。[5]
宋然無子,其土司之位由其姪宋仁繼任。經歷此次事件後,水東土司的勢力逐漸衰落。[4]正德九年(1514年)九月,巡撫貴州都御史沈林提議將貴竹、平伐等七長官司并洪邊十二馬頭地方金筑、安撫二司總設為府,洪邊、貴竹各設縣,皆以流官撫理,水東土司宋儲改授軍職。這個提議被明武宗否決。[6][7]
參考資料
- 憲宗純皇帝實錄 卷二百七十八 成化二十二年 五月 二十九日
- 孝宗敬皇帝實錄 卷一百二十七 弘治十年 七月 十七日
- 武宗毅皇帝實錄 卷二十五 正德二年 四月 十六日
- 何先龙. . 贵州政协报.
- 武宗毅皇帝實錄 卷一百一 正德八年 六月 五日
- 武宗毅皇帝實錄 卷一百十六 正德九年 九月 九日
- 明武宗寶訓 卷二 優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