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 (行政區)

藏语རྫོང威利rdzong)是歷史上西藏及其附屬地區的基層行政区,起源於帕木竹巴時期。長官為「宗本」(藏语རྗོང་དཔོན་威利rdzong dpon),[1]每宗置一至二人,相当于中國内地的县长。

」为藏语音译,古代义为「城堡」、「碉堡」,一般為该地大小部落酋长的驻地。[2]宗作為行政單位最早出現於帕木竹巴時期。大司徒絳曲堅贊推行宗谿制度,用以取代薩迦巴萬戶制度。「宗」與谿卡同為西藏基層行政單位,谿卡的地位比宗低或者平級。[3]

清代,西藏的宗分为三等:

  • 一等宗设宗本两名,僧俗各一,官位五品。
  • 二等宗设宗本一名或两名,僧、俗各一,或由僧俗轮流担任,官位六品。
  • 三等宗设宗本一名,僧俗均可,官位七品。

宗本一般由噶廈或三大寺任命。在不受噶廈管轄的地區,由當地活佛管理。

著官服的江孜宗本和夫人。1938年。

1912年以後,宗隸屬于基巧,相当于汉地的县。

1959年西藏騷亂後,中國政府将西藏地区原有的83个宗和64个相当于宗的独立谿卡合并划分72个县,不過在藏語中仍使用“宗”(རྫོང)一詞來對譯。[4]

不丹深受西藏文化的影響,今日的不丹以「宗喀」為行政區劃單位,長官稱為宗本

参见

參考文獻

  1. . [2019-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5).
  2. 宗谿制度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五洲传播
  3. 邢建华. . 崧博出版事業. 2017-01-27: 117.
  4. 1960年西藏自治区(筹)行政区划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行政区划网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