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语言
分类
一个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般从该国使用范围最广或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中选择一种或几种,如中国大陆为普通话和标准汉字,韩国为韩语。
在一些曾被殖民的國家,可能以前宗主國語言作為唯一官方語言或者其中一種官方語言;比如拉丁美洲除了巴西(葡萄牙語)、海地(法語)、法屬圭亞那(法語)、蓋亞那(英語)、蘇利南(荷蘭語)外,其他国家皆以西班牙语为官方語言(但不一定為唯一官方語言,部分國家也有原住民語言同為官方語言);非洲許多國家,以英語或法語作為國家唯一官方語言或官方語言中的一種。加拿大是以英語及法語作為官方語言(曾依次為法國及英國殖民地)。
官方語言除了國家官方語言,還有地區官方語言,比如少數民族地區地方政府,會把本地主要族群語言和國家官方語言作為行政地區官方語言。香港法定語文包括中文及英文(前宗主國英国的語言),澳門法定語文包括中文及葡萄牙文(前宗主國葡萄牙的語言)。
有些国家只有一个官方语言,比如中國、德国及法国;有些国家有數个官方语言,比如印度、新加坡、瑞士;有些国家没有法定正式官方语言,比如美国、日本(但仍有國家將日語定為官方語言:帛琉,也是唯一將日語定為官方語言的國家)。美国有30个州将英语定为官方语言,但美国联邦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官方语言。不过,因为美国宪法等重要法律是用英语写成,因此英语实际上(de facto)是官方语言。在一些国家的某些地区(比如中國的民族自治地方),一些少数民族语言也是官方语言。
參考文獻
- Writing Systems of the World: Alphabets, Syllabaries, Pictograms (1990), ISBN 0-8048-1654-9 — lists official languages of the countries of the world, among other information.
- "Official Language", Concise Oxford Companion to the English Language, Ed. Tom McArthu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