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常清

封常清?-756年1月27日),蒲州猗氏人(今山西临猗县),唐朝名将。

生平

父母早亡,外祖父犯罪,隨外祖父流放安西。初在高仙芝部任判官,天宝六年(747年)随高仙芝击败小勃律国(在今克什米尔西北部)。天宝十一年(752年)唐玄宗任命封常清为安西副都护,第二年,封常清率军攻破大勃律国(今克什米尔巴爾蒂斯坦)也是史稱大勃律之戰。天寶十三年(754年),封常清入朝,封御史大夫

天宝十四年(755年),范阳节度使的安禄山叛乱,佔黃河以北大部份地區,唐玄宗命封常清率军平叛,於洛陽募兵得六萬人,多富家子弟,更由於承平日久,民不知戰,而六軍宿衛多市井劣徒,不能受甲,實為烏合之眾,反觀“祿山精兵,天下莫及”,六日之內,三戰皆敗,只得放棄洛陽,西奔陝郡。唐玄宗削其官爵,让他以布衣身份在高仙芝军中效力,他向高仙芝提議退保潼關以拒之,此舉果然奏效,安祿山麾下之崔乾祐一時不能攻下。後封常清遭监军邊令誠陷害:“常清以賊搖眾,而仙芝棄陝地數百里,又盜減軍士糧賜。”[1]玄宗聽信謠言,派遣邊令誠赴軍中,天寶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756年1月27日)和高仙芝一起被冤杀於潼关军中。 封常清臨刑前说:“常清所以不死者,不忍污国家旌麾,受戮贼手,讨逆无效,死乃甘心。”[2]把自己的遗表交给边令诚,请他呈送玄宗,表曰:“臣今将死抗表,陛下或以臣失律之后,诳妄为辞;陛下或以臣欲尽所忠,肝胆见察。臣死之后,望陛下不轻此贼,无忘臣言,则冀社稷复安,逆胡败覆,臣之所愿毕矣。仰天饮鸩,向日封章,即为尸谏之臣,死作圣朝之鬼。若使殁而有知,必结草军前。回风阵上,引王师之旗鼓,平寇贼之戈铤。生死酬恩,不任感激,臣常清无任永辞圣代悲恋之至。”[3]遂從容就死。封常清被斬後,軍隊由李承光暫領。此後戰事遂曠日持久。

相貌

《旧唐书·封常清传》记载封常清“细瘦,目类,脚短而跛……其貌寝”,《新唐书·封常清传》记载“以高仙芝为都知兵马使。尝出军,奏傔从三十馀人,衣褷鲜明,常清慨然投牒请豫。常清素瘠,又脚跛,仙芝陋其貌,不纳。”,意指封常清不但相貌丑陋,而且身材瘦小,斜眼,很可能还有天性长短脚,走路时不平衡,并因此應征高仙芝侍從時一度遭到高仙芝拒絕。《旧唐书·封常清传》还记载封常清“性勤俭,每出征或乘驿,私马不过一两匹”,《新唐书·封常清传》记载“性勤俭,耐劳苦,出军乘骡,私厩裁二马”。就是说封常清出征时乘(注:旧唐书记载“或乘驿”意思是每次出征有时乘骡,而新唐书仅记载“出军乘骡”),不像一般将帅一样骑着马出征,据《旧唐书·封常清传》记载,就连动身到东都洛阳招募时也是“乘驿赴东京召募”,[4][5]这或许是因为身体的缺陷导致如此,也可能他长的并不高。

参考资料

  1. 新唐书·卷一百四十八·列传第六十·哥舒高封》、《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一十七》
  2. 旧唐书·卷一百零四·封常清传》
  3. 《舊唐書·列傳第五十四》
  4. 《旧唐书·卷一百四》
  5. 《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五》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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