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宏勳
尚宏勳(?-?),和名與那城王子朝紀,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攝政。與那城御殿七世。《中山世譜》作尚允讓。

尚宏勳(中)
尚宏勳出生於向氏小波津殿內家族,此家族是與那城御殿的分支。波平按司朝武無子,由尚宏勳入繼家統,稱仲里按司朝紀。
咸豐四年(1854年),馬休·佩里率領美國艦隊抵達琉球那霸港,尚宏勳與馬良才(棚原親方)分別被授予總理大臣、布政大夫這兩個臨時設置的官職,與馬休·佩里簽訂了《琉美修好條約》。
咸豐九年(1859年),牧志恩河事件發生,三司官馬克承(小祿親方良忠)、度支官向汝霖(恩河親方朝恒)、日帳主取向永功(牧志親雲上朝忠)犯法。尚允讓與尚健(伊江王子朝忠)、夏超羣(摩文仁親方賢由)、向克約(宇地親方朝真)被任命為奉行,翁世傑(誌喜屋武之子親雲上盛帛)、評定所主取向德裕(具志川里之子親雲上朝紀)二人為其係役,會同獄官,審問其罪。[1]
咸豐十一年(1861年),接替尚惇(大里王子朝教)出任攝政,[2]改稱與那城王子朝紀。同治二年(1863年),因薩摩藩實際掌權者島津久光獲賜白劒、已故藩主島津齊彬被追賜權中納言官職和從三位位階,尚宏勳奉命出使薩摩藩慶祝。[3]同治十一年(1872年)致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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