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嵬
崔嵬(1912年-1979年2月7日),原名崔景文,山东诸城人,中国电影导演、演员。代表作《红旗谱》、《小兵张嘎》、《青春之歌》。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1]。
崔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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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新中国人民演员照片 | |
出生 | 中华民国山东省青岛 | 1912年10月14日
逝世 | 1979年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66歲)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职业 | 电影导演、编剧、演员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配偶 | 何延 |
儿女 | 崔敏、崔智 |
生平
崔出生于山东诸城昌城镇王家巴山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原名崔景文。13岁进入大英烟厂(今颐中烟草公司)当童工。15岁进入礼贤中学。1930年,考入山东省省立实验剧院编剧班,同年剧院停办回到青岛。1931年,进入国立青岛大学中文系旁听。次年,开始参与左翼戏剧活动。1933年,进入北平的私立民国大学[1]。1935年到上海参演左联领导下的话剧演出。1938年到中国共产党控制的延安,在鲁迅艺术学院戏剧系任教,加入共产党,后在晋察冀边区主办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戏剧系,领导火线剧社。1954年加入北京电影制片厂。文革中,崔嵬被树立为“北霸天”,受到了批斗,并下放到干校劳动。[2][3]
导演作品
京劇電影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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