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事件

布袋事件,1946年4月在舊臺南縣布袋嘴(位於今嘉義縣布袋鎮),因為當地防疫管制糾紛而引發警察開槍傷人的一起警民衝突。[1]國民政府統治台灣初期所發生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件之一,與同年發生的新營事件員林事件,並稱1946年三大社會事件。[2]

事件背景

布袋嘴是個歷史悠久的漁港,距廈門、福州、汕頭的距離都相當近,自明鄭時期即是台灣對大陸重要的對口港[3]。1945年10月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以後,布袋嘴立刻開始與大陸通商,航運發達[3]。正當中國內戰之際,台灣各種物資均被大量的運往大陸,布袋嘴也成為物資西運重要的非正式港口之一,經常有大批的米、糖物資由此走私出去。同樣的也有為了躲避查緝從各地運輸物品來此的船隻,武裝走私行業非常盛行。[4]不到半年,在台灣原本已絕跡的霍亂,開始因為無法確實控管而在當地爆發,布袋嘴因為難以控制物流而出現有大量病例。此時反應遲緩的省衛生單位才提醒應將布袋嘴隔離。

事件過程

1946年4月間,為防範病菌傳染,東石區署決定將布袋嘴一帶隔離。4月16日,調派警察荷槍實彈和義警進駐,並在當地設置哨點,封鎖所有路口,出入需要進行檢疫。由於布袋嘴是個小漁港,並不生產民生物資,需仰賴外地供給,警方的圍堵造成居民恐慌[2]。為了生活,有人賄絡警察,進出封鎖線採買購物,但沒有行賄者進出則遭警員阻擋。一些民眾不服逕自衝出封鎖線,不料看守的員警竟直接以輕機槍掃射,造成數位民眾負傷倒地[1]。時《和平日報》嘉義區負責人鍾逸人,在回憶錄中提到了:「一些有辦法的人還是會鑽漏洞,悄悄跑出來買米、買柴回來,一些沒有錢又沒有管道的人,便眼睜睜看著有辦法的人進進出出,把一袋又一袋的米搬進來,反顧自己,只有挨餓受飢,等著死神降臨的份。」、「這些求生不得,坐等只有死路一條的飢民,終於不顧一切集體衝破防線,接著,槍聲和慘絕的哀嚎叫聲齊響宛如阿修羅場。」[5]

鍾逸人當時人在嘉義,聽到風聲後立刻派記者前往調查,訪問了東石區署蔣重鼎區長和警察所長黃所長,隨後《和平日報》刊出相關獨家報導。蔣區長和黃所長雙雙否認該報導,要求報社更正。鍾逸人與報社東石區負責人,朴子鎮副鎮長張榮宗,親自再到現場調查。訪問了4位受害者和2位目擊者,並找出子彈請人鑑定,證實是機槍子彈。隔日《和平日報》再度大幅報導事件調查結果。[2]

結果與影響

警方的處置引起當時社會輿論嚴厲譴責,但政府並未積極處理,受傷民眾投訴無門。事後布袋嘴撤銷封鎖,不了了之。鍾逸人則受到朴子出身的新竹縣長劉啟光的「關切」,承受不少壓力。[2]之後台南縣政府派遣醫師協助東石區署防疫,疫情到了7月25日才平息,統計前後共發生霍亂病人129名。[6]

參考文獻

  1. 許雪姬,2003,〈布袋事件〉,《臺灣歷史辭典》。台北:遠流。
  2. 邱國禎,2007,〈機槍封鎖布袋鎮的傷人事件〉,《近代台灣慘史檔案》,p-55 。台北:前衛。
  3. 布袋鎮
  4. 《民報》,〈布袋港近況,每月入港帆船約百隻〉,1946年11月3日。
  5. 鐘逸人,1994,《辛酸六十年》。台北:前衛。
  6. 褚靜濤,〈台灣光復初期的社會事件〉,《閩台文化研究 2006年第2期》
  • 陳淑芬,1997,「戰後之疫」:臺灣公共衛生問題與建制(1945~1954)。國立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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