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宪法附加法
帝国宪法附加法(法語:)是本杰明·康斯坦应归国的拿破仑一世请求而为他准备的一部宪法。附加法在1815年4月22日被签署,它大幅度修改了(事实上是替换了)先前的拿破仑宪法体系(即共和八年宪法,共和十年宪法以及共和十二年宪法)[1],一方面将这个宪法体系变得更像波旁复辟后路易十八的1814年宪章,另一方面又忽略1814年宪章的存在。附加法的精神是自由主义,它赋予了法国人诸多未曾奢望过的权利,比如在人口小于5000人的市镇居民有权选举他们的市长。但由于拿破仑仅仅将它视为他先前宪法体系的延续,所以它的形式更像一部附加于帝国宪法的普通法案。
帝国宪法附加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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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过程
百日皇朝时,为了重建法兰西第一帝国,从厄尔巴岛归来的拿破仑向人民保证了自由。于是,他请求自由主义的本杰明·康斯坦为他准备一部新的宪法。在1815年6月1日的公投中,虽然有许多选民弃权,这部附加法还是凭着五百万票的极高支持率得到了通过。随后,附加法在战神广场的一个庆典上被颁布。但拿破仑的迅速倒台阻止了附加法被完全应用[2]。
基本原则
皇帝和两院制的议会共同行使立法权。议会由贵族院和众议院组成[3]。贵族院成员由皇帝指定,席位世袭[4]。众议院成员为629名公民,最低年龄为25岁。他们由各省的选举团选出,任期5年[5]。大臣们对议会负责[6]。这种自由化保证了人民的权利,并且终结了审查制度[7]。但最终,这个两院制的议会仅存在了一个月。它始于1815年6月3日,终于同年7月7日。
参考
法語维基文库中与本条目相关的原始文献: 帝国宪法附加法(法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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