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縣
平縣
,是
明代
交阯承宣布政使司
諒山府
七源州
下轄的一個縣,後陷入安南,治所約在今越南平嘉縣的東北部,與長定縣相連
[1]
。
沿革
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朔(1407年7月5日)置,隸
諒山府
七源州
[2]
。
永樂七年正月二十二乙丑(1409年2月6日),併平縣入
水浪縣
[3]
。
參考資料
《越南歷代疆域-越南歷史地理研究》,陶維英著鍾民岩譯,商務印書館,1973,第192頁
「七源州領水浪、琴、脫、容、披、平六縣」,《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六十八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朔
「併交阯
上文州
之
庫縣
入本州,
慶遠縣
入杯蘭縣。
七源州
之
披縣
入本州,
容縣
入
脫縣
,平縣入
水浪縣
」。《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八十七永樂七年正月乙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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