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广九
年广久(1935年1月17日-)[1],安徽怀远人,满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家。七、八十年代在芜湖市以生产、售卖“傻子瓜子”出名,其经营行为甚至被当时中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在高层会议上点名。
年广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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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35年(85-86歲) 中華民國安徽蚌埠 |
居住地 | 中国安徽芜湖市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满族 |
职业 | 商人 |
配偶 | 陈慧芳[1] |
生平
年广九早年家境贫困,9岁起随父母靠摆摊为生。1963年,因卖鱼被判处“投机倒把罪”,收监一年零5个月,1966年又因“牛鬼蛇神”罪被关押20多天,出狱后继续从事个体经营,专营瓜子炒货。年广九炒制的瓜子口味独特,特别是其售卖行为慷慨、大方,被人们称为傻子,他索性将“傻子瓜子”作为自己的产品商标,产品持续旺销,1976年获利已逾百万。八十年代开始,由于产量扩大,年广九瓜子作坊雇有100多个工人,与当时的国家劳工政策相悖,遭人举报,引起包括邓小平在内的中国高层关注和讨论。邓小平并未支持举报信的观点,认为年广九的个体商业行为不会对公有制经济构成危害,主张“不要动,先放一放,看一看”[2],暂时任其发展,年广九也因此没有被处罚。[3][4]
由于年广九的瓜子生意非常兴旺,并将市场做到了上海市。1983年,芜湖市政府曾邀请年广九与政府的经济实体进行联营,遭拒绝。在上海市场,年广九的傻子瓜子需求量巨大,而产能却无法满足供应,于是大量采购芜湖另一家公司的瓜子冒充傻子瓜子销售,被消费者识破并向上海市工商局投诉,引发上海媒体广泛关注和报道,上海市场发展失利。1984年(一说1985年),年广九返回芜湖主动与政府组建瓜子联营公司。由于新成立的联营公司权责界定不清,加之壮大销量的巨额有奖销售模式被突然叫停,产品大量滞销积压,联营公司最终严重亏损,年广九也被人举报涉嫌经济犯罪。年广九认为自己在联营公司主导的市场行为没问题,在与当时的市委书记争论时打了他一个嘴巴[2]。1989年8月,芜湖市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将年广九逮捕,后因这两项罪名证据不足,1991年5月司法机转而以流氓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后再因高层关注未被继续收监。[2]
2000年后,年广九将傻子瓜子经营权移交给儿子经营,自己则淡出市场。[2]
家庭
年广九家庭、婚姻多变,曾多次离异、再婚。2006年11月,大儿子年金宝在芜湖的一个棚户区意外死亡,警方结论是煤气中毒致死[5];2008年11月,小儿子在郑州遭绑架,案情受到郑州市及河南省高层关注,32小时后获警方解救。[6]
轶事
中国改革开放前,绝大多数人都不富裕,万元户都算有钱人,而年广九1976年的个人现金财富已达百万,在当时人们的概念中是天文数字。年广九认为钱太多,不敢存银行,放家里也不安全,于是用牛皮包好,乘天黑偷埋于自家院里。有鉴于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破坏,他担心如果芜湖发生地震将房子震塌,钱会被人挖出,于是自己又将钱挖出来,发现钞票已霉变。为避免损失,年广九将钱铺满院子,在太阳下晾晒,并打趣说,别家院里晒粮食,我家院里晒满钱。[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