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酒后枪杀孕妇案

广西警察酒后枪杀孕妇案,是指2013年10月28日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的一起刑警醉酒后枪杀无辜孕妇的恶性刑事案件。

10·28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
位置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大鹏镇新塱街
日期2013年10月28日
22:00左右(UTC+8
目標蔡世勇、吴英(孕妇)夫妇
類型枪击
武器64式手槍
死亡1
受害者大鹏镇居民吴英
疑犯贵港市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胡平
動機醉酒肇事

事件经过

2013年10月28日22时许,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无故开枪将女店主吴某及其丈夫打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丈夫无生命危险。

事后处理

  • 2013年10月30日,贵港市公安局网站针对该事件发布通告。[1]
  • 2013年10月31日下午,贵港市委、平南县委分别对平南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及大鹏派出所副所长等6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2]
  • 2014年2月1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西警察槍殺孕婦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胡平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3]
  • 2014年4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
  • 2014年7月22日,胡平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5]

参考文献

  1. . 贵港市公安局. 2013-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2).
  2. . 贵港市公安局. 2013-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2).
  3. . 中國新聞網. 2014-02-17 [2014-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2).
  4. . 网易. 2014-04-09 [2014-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11).
  5. . 中国新闻网. 2014-07-22 [2015-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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