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一民

康一民1918年-1999年8月23日江西省泰和县人,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

生平

1929年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三军团通讯员、青年干事,中央军委总司令部机要科译电员,参加了长征中央红军抵达陕北后,任陕甘宁前敌总司令部机要科译电股股长,后任中央军委机要科译电员[1]

1937年8月,被派往南京八路军办事处从事机要工作,后迁往武汉八路军办事处,历任股长、组长。1938年8月,奉命到香港的中共秘密机关从事机要和联络工作。1942年后调到八路军重庆办事处从事机要工作。1946年3月调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处机要秘书。1948年6月抵达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处秘书兼周恩来的机要秘书[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室(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的前身)副主任,自1959年至1963年还兼任中直机关党委委员、中南海党总支书记。1961年因在毛泽东专列上按照窃听器遭处分。1965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部部长[1]

粉碎“四人帮”后,任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司副司长。1979年1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1980年9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局长。1982年4月兼任中央保密委员会副主任。1986年离休[1]

1999年8月23日,康一民在北京病逝,享年82岁。1999年9月1日下午,遗体火化[1]

参考文献

  1. 康一民同志逝世,人民日报1999年10月15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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