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陽郡
曹魏黄初元年(220年),分汝南郡、江夏郡地设置弋阳郡,治所在弋阳县(今河南省潢川县),下辖四县:弋阳、期思、轪和、西阳,属于豫州。南北朝刘宋永初三年(422年),下辖弋阳、期思、安丰3县,属于南豫州。南齐建元元年(479年),下辖五县:弋阳、期思、南新息、上蔡、平舆。
南齐永明十三年(495年),弋阳郡被北魏取得,领弋阳县。南梁在蒙笼城(今湖北省麻城市北鹅笼司)侨置弋阳郡,武定末年东魏取得,下辖侨县汝南、期思。北齐天保七年(556年),废汝南、期思二侨县,下辖实县信安、北西阳。北周领信安县,579年,并将河南潢川的弋阳郡改为淮南郡。南朝梁又侨治弋阳郡西阳县(今湖北黄冈市区东南),隋朝开皇三年(583年),与麻城北的弋阳郡一起废除。天宝元年(742年)改光州为弋阳郡;下辖定城县、光山县、固始县、仙居县、殷城县。乾元元年(758年)复为光州。
- 唐朝弋阳郡太守
- 李休光(742年)
- 奚绎(天宝年间)
- 严损之(754年)
参考文獻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
- 《唐刺史考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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