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人
類型
領港依其引航水域、地區及國家的不同,除一般港口常見之港口領港(Harbour Pilot)外,其他有如:港灣領港(Bay Pilot)、河道領港(River Pilot)及運河領港(Canal Pilot)等。此外,在歐洲北海航道又設有北海領港(North Sea Pilot)。
資格
領港員的資格,在各國的規定不盡相同,如澳洲、新加坡領港需畢業自領港學校,並經過國家考試及訓練;而其他地方,如台湾,通常需要有擔任一定噸位以上船舶的船長數年經歷,且經過國家考試及訓練取得證書及執照後才可擔任。
在台灣,要成為領港,得經歷一連串的考驗,航海相關科系畢業後,從商船的船副(二、三副)經考試升到大副,再考試升到船長,船長再參加領港員考試的學科和術科,通過後,再實習領港作業一段時間,才能成為正式領港。但雖是正式領港員,還得以其工作經驗年資的多寡作為引領船舶噸位多寡的依據,例如在高雄港,領航經驗滿2年,才能領航1萬5千噸以上的船舶,滿4年才能領航海岬型散裝船。
工作
當船舶進/出港前,會向其船務代理公司通知船舶預計到/離港時間(ETA/ETD),船務代理公司會向該港口的領港員工會和港務機關之船舶交通中心(VTC)申請領港及進出港順序之安排,船舶抵達領港站(Pilot Station)後,當班的引水人會搭乘領港艇等交通工具(依各國家及水域,有小船、快艇或是直升機等)至待領港員的船邊,攀爬由該船水手所放之領港梯(Pilot Ladder)上船,再由該船三副接往駕駛台,引導船舶順利進港;領港員出港順序則與進港相反,先自碼頭上船,最後再由海上離開。
領港員主要工作內容是以其豐富的水文地理知識和專業航海技術,指揮船舶(由三副操俥、舵工操舵,船長和領港一起監控,船長需隨時注意領港的指令是否有誤,因為在法律上,領港只是顧問,船長仍需負起責任),安全且經濟的從甲地到乙地。
因領港員登/離船時,由領港艇攀爬領港梯及攀爬過程之工作具有極度危險性,也因得其專業航海知識和經驗,故其薪水通常較優渥。
參考條目
- 帶水佬
外部連結
- 中華民國引水法
- 中國引航網
- 水先人會(日本)
- American Pilots Association
- Atlantic Pilotage Authority
- Australian Marine Pilots Association
- Biscayne Bay Pilots
- Boston Pilot Association
- Columbia River Pilots
- European Maritime Pilots Association
- Honolulu Pilots
- Houston Pilots
- International Maritime Pilots Association
- Association of Maryland Pilots
- Northeast Marine Pilots
- Puget Sound Pilots
- Sandy Hook Pilots
- San Francisco Bar Pilots
- Savannah Pilots Association
- Western Great Lakes Pil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