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时
生平
曾就读于睢宁高等学堂。1906年东渡日本留学,回国后在南京两江师范学校、法政学堂攻读法律。参加同盟会,后加入中国国民党。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南昌起义,被推选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委员,任党务委员会主席。1932年,再次加入中国共产党,促成方振武部同冯玉祥部联合抗日,被聘为察绥民众抗日同盟军第一军和第二军高级顾问。1938年11月,任中共川康特委委员兼统战部副部长[1],1940年,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副部长[2]。1941年底,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法制室主任。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华北人民政府人民监察院副院长。曾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副院长,西南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政协副主席[3]。
参考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